稱執法者口頭指「尋釁滋事」 文件沒提罪名 扣深圳14月 王婆婆:遭審問逾百小時
【明報專訊】過去經常舉英國旗參與示威、人稱王婆婆的王鳳瑤,去年8月在深圳被捕,經歷15天「行政拘留」及30天「刑事拘留」,她說之後執法人員口頭指她「尋釁滋事」,不斷被審問香港示威之事,最終「取保候審」一年,不得離開深圳。王婆婆稱被審問逾100小時,更被要求拍片、寫悔過書,「要違背自己良心」說不會再示威及揮英國旗、不接受訪問等,曾被帶到陝西參與「愛國之旅」。她獲發的4份文件都沒提及罪名,形容「差囍鬗j陸」,除非政局扭轉,短期內也不會到內地。64歲的王婆婆說:「今次(扣押)14個月,下次會係140個月,我驚冇命返薄I」
被要求拍片寫悔過書
籲關注被扣12港人
王稱會在香港抗爭到生命最後一秒,又說非常擔心被扣押內地的12名港人,籲社會繼續關注。
王婆婆昨早在立法會前議員朱凱Y及議員張超雄陪同下召開記者會,講述過去14個月的經歷。去年8月11日晚上,她在太古站示威被警方包圍,過程中受傷,留醫兩日,13日出院後到機場示威,14日凌晨經皇崗口岸過關回深圳寓所,其間遭關員帶到房內搜查,後被帶到深圳福保派出所審問她在香港示威的事,又被要求簽署放棄就15天「行政拘留」向法院上訴。過程中執法人員沒透露拘留理由和所涉罪名,她被要求簽署口供、打指模、影相,被押返深圳寓所搜查,稱執法人員帶走多件物品。
8月15至30日,她被關在深圳福田拘留所接受「行政拘留」15天,8月30日至9月29日被帶到深圳第三看守所「刑事拘留」30天。王婆婆形容第三看守所環境惡劣,住的監倉面積約150呎,連她在內共有16名女子被關在該倉,只能打側睡,非常擠擁,每日要「軍操」。她續道,洗澡的範圍有兩個大鏡頭對荂A有時男職員經過,對被羈押者造成極大心理壓力。
被帶到陝西參與「愛國之旅」
王婆婆說,兩次拘留期間,執法人員都沒有透露她犯了什麼罪名,曾要求看口供紙被拒。本來去年9月29日拘留完畢,她卻被帶到機場,飛往陝西省商洛市參與5天的「愛國之旅」,其間多次被要求面帶笑容持國旗拍照、唱國歌、看國歌表演和電影《我和我的祖國》。
去年10月3日,她由陝西返回深圳,被帶到深圳布吉派出所,當局口頭稱她因「尋釁滋事」須「取保候審」一年,不得離開深圳。這是王婆婆首次知悉「罪名」,惟當局其後派發的通知書卻無填上姓名和罪名。取保候審期間,執法人員要求她隨傳隨到,她稱每次收到來電都「成個心跳鬙X薄v,每秒都很擔心,怕不能返港。她過去沒用智能手機,在內地只能到圖書館上網與外界聯繫。
稱四遭「國安」盤問
威嚇揮英旗判囚終身
王婆婆稱,拘留期間經歷4次「國安」盤問,問她為什麼示威、與什麼人示威、有無見到有人使用暴力、是否認識一些人等,曾被一名女執法人員稱她揮英國旗是危害國家安全,威嚇要判她終身監禁。她回想起來仍感激動,嘆道:「我差囍鬗j陸!」血壓經常C至200,雖然執法人員沒有肉體折磨她,卻造成精神虐待。今年9月29日當局給予她《解除取保候審決定書》,惟她仍被執法人員留難及拉扯,本月2日才回港。
張超雄批評,王婆婆在香港和平示威,與內地生活無關,卻遭內地執法人員拘留那麼長時間、剝奪自由,是不能接受,強調香港與內地是兩個獨立司法管轄區。他批評內地的司法制度野蠻和不透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