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促各地落實《深圳改革試點實施方案》
【明報專訊】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昨日晚間聯合印發《深圳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先行示範區綜合改革試點實施方案(2020-2025年)》,並發通知要求,各地區各部門認真貫徹落實。
該方案共27條,包含總體要求、完善要素市場化配置體制機制、打造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營商環境、完善科技創新環境制度、完善高水準開放型經濟體制、完善民生服務供給體制、完善生態環境和城市空間治理體制七大方面。
新華社報道,該方案的總體要求,圍繞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先行示範區的戰略定位和戰略目標,賦予深圳在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改革上更多自主權,支持深圳在更高起點、更高層次、更高目標上推進改革開放,率先完善各方面制度,構建高質量發展體制機制,推進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加快形成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擴大開放新格局,推動更高水平深港合作,增強在粵港澳大灣區建設中的核心引擎功能,努力創建社會主義現代化強國的城市範例。方案提出完善要素市場化配置體制機制,包括支持在土地管理制度上深化探索。深化戶籍制度改革,調整完善積分落戶政策,完善居住證制度。
此外,還支持在資本市場建設上先行先試,優化私募基金市場准入環境。支持建設粵港澳大灣區數據平台,研究論證設立數據交易市場或依託現有交易場所開展數據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