弒妻後夫自殺 女方母獲批剔除女婿遺產繼承權
【明報專訊】御金?國峯3年前發生倫常命案,年輕公務員夫婦於2017年9月鬧離婚,丈夫用刀刺傷妻子,再將她拋下樓,自己繼而跳樓自殺。案中妻子的母親昨日要求法庭剔除女婿繼承女兒遺產的權利,以及委任自己為女兒遺產的管理人。高院法官批准申請,形容事件屬悲劇,向兩名死者的家人表示同情。
原告為方燕婷的遺產代理人梁潤笑,被告為周偉輝的遺產代理人,亦即男死者的兄長周偉雄。據報道,女死者方燕婷(終年29歲)生前任職政府新聞處,男死者周偉輝(終年30歲)則任職食物環境衛生署。女死者母親早前亦已入稟高等法院,向女婿的遺產代理人索償。
夫婦皆公僕 案發前曾爭執
法官引述警方調查報告指出,兩名死者於2015年結婚,案發前數天,二人發生激烈爭執,妻子更離家3天,最終於9月3日下午回家,丈夫則於同日購買兩把陶瓷刀和兩樽通渠水。二人翌日離世,有鄰居當日早上聽到女子的尖叫聲。
警方調查發現,屋內廚房有一把染血陶瓷刀,客廳有一灘屬於妻子的血。妻子後背和頸有多處刀傷,估計她被刺傷後昏迷,並遭丈夫拖至露台和拋下樓,認為丈夫有預謀謀殺妻子後再跳樓自殺。
法官指出,由於妻子生前沒定立遺囑,其遺產原本會由丈夫繼承,惟因丈夫自殺前非法殺害妻子,故按照《法律修訂及改革(綜合)條例》25A條的《喪失權利規則》,剔除丈夫繼承妻子的遺產,又下令妻子的母親擔任其遺產管理人。男死者的遺產代理人亦須從其遺產支付今次聆訊訟費。
【案件編號:HCMP18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