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旬翁腐液重創前妻 官明言將長囚
【明報專訊】71歲退休老翁涉不滿50歲前妻指摘他「又老又無用」,以及教唆女兒責備自己,去年趁前妻前往上班時毆打她頭部,並在她工作的理髮店向對方潑通渠水,追截前妻時通渠水更濺中途人。老翁昨在高等法院承認淋潑腐蝕性液體及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共3罪候判。
遭罵無用犯案 事主28%化學灼傷
認罪被告鄒景文(71歲)透過律師向受傷事主道歉,惟法官明言被告面對刑期不會少於10年,將案件押後至本月22日判刑,其間為被告索取背景報告。
案情指出,事主張誠花(音譯)2009年與被告離婚,但二人一直同住。事主終在去年5月搬走,與新男友同居。至同月17日早上,事主在天水圍坑尾村站輕鐵月台候車時,被告突然現身,並在5秒內出拳毆打事主頭部5下,斥事主「唔識教女」,亦不應有男友。事主報警,被告獲警方保釋候查。
至6月13日早上,女事主在天水圍嘉湖新北江商場的一間理髮店上班期間,被告持藍色膠樽現身,向事主淋潑樽內的通渠水,繼而追截逃離理髮店的事主。女事主跑至對面髮型屋求助,其間不慎跌倒,被告則將通渠水倒頭淋在事主頭上,斥事主「做過曮圻菑v受」。警方其後接報到場,即場拘捕被告。
醫療報告顯示,事主全身有28%化學灼傷,當中包括臉部、頭皮、胸口和背部,需做植皮手術。
【案件編號:HCCC18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