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任教局常秘李美嫦上月操刀 律師:兩步上訴 最後可司法覆核
【明報專訊】反修例風波下,教育局接獲247宗教師涉專業失當的投訴,教育局去年9月已調查宣道小學個案,由新調任教育局常任秘書長兩個月的李美嫦操刀,上月根據《教育條例》第47條取消一名教師的註冊。律師莊耀洸稱,該教師可逐層上訴,包括在收到書面通知21天內,按教育條例第61條向上訴委員會上訴,若維持原判,14日內可按第65條向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提出上訴,這兩項程序或已耗長時間,「等幾耐?幾時會決定?不知道。而老師已被除牌,過程不知要擔心幾耐」,而最後一步是申請司法覆核。
釘牌後不能進任何校園
根據教育條例第61條,涉事教師可向上訴委員會上訴,反對常任秘書長通知書提述的決定。按第62條,上訴委員會由5名成員組成,他們來自上訴委員團,包括主席或一名副主席,以及委員團4名其他成員;凡任何關於教員註冊或取消教員註冊的上訴,成員中至少須有3名檢定教員。
委員團由特首委任,翻查名單,共有11人,主席為律師楊世文,副主席為林定韻,成員有英華小學校長陳美娟、退休中學校長等。每宗個案由委員團不同人組成上訴委員會處理,教師不服「釘牌」、不獲延長退休年齡安排都可上訴。
莊耀洸稱,被取消註冊的教師不可再在學校教學,也不能踏足任何校園,「送貨入校園都不可以」。至於可否重新申請成為教師,莊稱教育局常任秘書長理論上可用「教師曾被取消註冊」為由拒絕。
教協不滿教局包辦教界註冊制度
教師釘牌沒有如其他行業「復牌」的機會。教育局長楊潤雄昨回應會否檢討機制時稱,過去處理了200宗個案,「M家總結緊經驗」,強調法例上賦予「常秘」權力依法辦事。教協則不滿現行教師註冊制度「由教育局一手包辦」,稱只有教育界是由教育局的官員單方面調查及決定,而其他專業有各自註冊制度,由自己的專業人士加上若干社會人士聆訊及作懲處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