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引渡聆訊非正式審訊 促勿接受不相關證據
「遺漏證據」應向美法官陳述 司法部求速戰速決孟晚舟案
【明報專訊】華為副董事長孟晚舟引渡聆訊昨日進入第二天,孟的律師團花了一天半的時間,力陳美國遺漏重要證據及誤導後,昨日輪到聯邦司法部代表律師上台反擊。司法部代表律師弗拉特(Robert Frater)告訴法官,引渡聆訊不是正式審訊,應該速戰速決,迅速進行,他因此要求法官不能接受孟晚舟律師所提,與本案不相關的證據。
弗拉特反擊指出,孟晚舟律師團指控美國政府「遺漏證據」或是誤導,這些應該向美國法官說,並強調這不是引渡案需要處理的問題。
在卑詩最高法院進行的孟晚舟引渡聆訊今天將進入第3天。如果沒有意外,原來安排一周的聆訊,有可能在今天上午前即完成。
孟方指電郵遭動手腳塗去標題
昨日聆訊一開始,仍是由孟晚舟的律師阿達里歐(Frank Addario)陳述,美國政府如何操縱孟案,包括美國對華為及HSBC的來往電郵動了手腳,塗去標題部分,令證據不完整。
阿達里歐說,2013年孟晚舟對HSBC高層的簡報後,HSBC高層與華為方面又互通了多次電郵,主要為討論HSBC與Skycom的生意往來,是否有違反美國禁運法等風險。
阿達里歐指出,華為方面已在電郵中提供所有的訊息,但這些電郵的標題,不知為何都被美國政府塗黑,他認為,美國塗黑電郵標題的做法,已令證據不完整。
聯邦司法部代表律師弗拉特說,不是所有的材料,或是隻字片段,都應該被歸入證據,納入一些不相關,以及不應被綵納的證,對本案並無好處。
弗拉特因此強烈建議卑詩最高法院助理法官霍爾姆斯(Heather Holmes)應該立即中斷孟晚舟律師團的陳詞,並說孟方所提的論點完全沒有成功機會。
他並提醒法官不要忘記引渡案法主審法官的職責,就像是守門人一樣,有責任確保引渡有關的法律程序迅速進行。弗拉特說,引渡聆訊並非正式審訊,他並指孟律師所提出的證詞,其實更適合對陪審團說。
孟晚舟被美國指控欺詐及密謀欺詐的罪名,但孟晚舟和華為均否認有關指控。
孟晚舟律師團請求法官允許,明年針對加拿大政府濫用程序展開辯論。孟方指控美國在孟晚舟被逮捕前誤導了加拿大的官員,而加拿大官員在逮捕孟晚舟時亦侵犯了孟的憲法權利。
弗拉特說,孟方所提到的證據,與引渡案無關,因此他要求法官現在就應駁回孟晚舟律師團的動議,不應接受律師所提,與本案有關的證據。
弗拉特強調,法官的責任,是不讓引渡聆訊發展成為法庭審訊,而不是接納與美國禁運法,有關前因後果的專家證據,並因此迫使司法部方面需要回應對方的證據。弗拉特還說,對於美國的禁運法,法官並不是專家。
孟晚舟被美國指控在2013年,對HSBC的一次PowerPoint簡報時,隱瞞了華為與Skycom的關係,最後令HSBC面臨違反美國對伊朗禁運的風險。身兼華為副董事長及首席財務官孟晚舟於是在2018年12月,過境溫哥華國際機場時遭到鄉捕。
針對美國的指控,辯方孟晚舟的律師阿達里歐昨日說,在孟對HSBC同一次的簡報的資料,已充分顯示孟已經非常清楚的描述華為與Skycom的關係,是夥伴關係,均在伊朗做生意,而HSBC也有所有需要知道的資料,以進一步研究有關的貿易法問題。
阿達里歐說:「沒有任何的銀行高層在簡報會議結束後,會認為華為刻意與Skycom保持距離。」
孟晚舟的另一名律師芬頓(Scott Fenton)本周一則是告訴法官,有關方面為了逮捕孟晚舟所提出的指控,也已應被視作為濫用程序。本周的聆訊,比較像是濫用程序正式聆訊前的事實檢驗,如果法官認同孟方面的觀點,則明年2月將有3周的時間,控辯雙方將針對程序濫用的問題進行爭辯。
孟晚舟換戴藍色口罩 無製造地字樣
孟晚舟昨日穿著一襲紫色連衣裙,腳上露出電子腳鐐。孟晚舟本周一曾戴「台灣製」口罩受到討論。昨日她則換戴藍色口罩,口罩上似乎未印有製造地點的字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