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言遷移:學得文言千二字,成竹寄胸十六篇
【明報專訊】單篇計算詩詞,則指定文言經典篇章共16篇。16篇合共多少字?這要看字次 (token) 還是字數 (type) 了,如「然侍衛之臣不懈於內,忠志之士忘身於外者,蓋追先帝之殊遇,欲報之於陛下也」一節,有32字(字次),但之、於二字重複,真正字數只27字。因此,16篇不避重複的字次共 5844 字;去其重複,則字數只 1234 字。換言之,研習16篇篇章,須認識的文言字詞其實不算多。
(1)哪千二字?
篇章字次無限,字數有限,字數之中,有些字出現的頻率很高,而大部分字的出現頻率低得多(見圖1)。16篇中出現頻率最高的字是「之」字,共220次,佔了全部字次近4%。整理16篇1234字的出現頻率,按序排列,首32個頻序最高的字,便佔了全部篇章字次35%(見表1)!
從頻率的角度看,字的頻率愈高愈重要,因為,在閱讀文言篇章時幾乎總會碰到,而且一篇不止出現一次。相反,很多字不常遇到,就頻率而言,重要性便較低。
須強調16篇字字重要,應準確認識全部1234字。不過重要性有次第,就出現頻率而言,哪些字更重要?經推算,約一成,即123字最重要,其中又以首32字屬重中之重,須透徹把握。
不過,出現頻率僅重要性的因素之一,篇章題材和結構對決定哪些字重要,同樣有作用,不宜以偏概全,只看字頻。
■文言經典16篇高頻123字一覽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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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字、詞、句構
任何語言皆以詞彙和句構表達意義,文言亦然。文言詞彙以單音節(即字)為主,也有一些雙音節詞彙。辨識單音字詞、雙音詞、句構,是理解文言如何表達意義的關鍵,例如:(見圖3)
「為」一般是單音字詞,是「做」的意思,有獨立意義。後世發展了「以為」一詞,是「認為」的意思,已不可拆開解釋。當「為」字與「所」字結合,整個「為……所」句構表達被動的意思。把句子劃分為單音節字詞和雙音節詞彙,辨識其中句構,是理解文言的起步。
(3)如何學得?
要透徹把握文言字詞句,宜從四方面入手。本節以16篇出現過3次的「暴」字為例:(見圖4)
把握一詞多義
文白的字詞總是多義的。掌握字詞不同意義,盡可能梳理各項意義之間引伸的條理,有助記憶和理解。
「暴」在漢之前原是兩個不同的字(?、?),到了隸書時,字形相近遂寫成同一個「暴」字。(見圖5)
「?」的字形像兩手持草木一類的東西在太陽下暴曬,後來在下方加上米強化所曬的東西,是本義,由暴曬、陽光照射引伸出暴露、顯露的意思。「?」本指向目標急速奔走,所以有急、猛的意思,由急劇猛烈引伸出暴虐的意思,再由暴虐引伸出欺凌、損害的意思。
當「?」與「?」寫成同一個字「暴」之後,「暴」的字義如以下所示:
由於「暴」的暴虐義太常用,「暴」的暴曬義漸弱,於是為暴曬義的「暴」加上偏旁「日」另造成今天常用的「曝」,字形媢E出現了兩個太陽。暴曬義的「暴」與「曝」是同字不同形,稱為古今字。受「曝曬」同化,「暴露」有時寫成「曝露」,但「暴」的一系列語義,一定不能寫成「曝」。此外,「瀑」和「爆」也是由「暴」的急猛義發展出來。
《荀子.勸學篇》「槁暴」是意義ヾ,《六國論》「暴霜露」是意義ゝ,這兩意義有引伸關係;《六國論》「暴秦」是意義々。至於(圖5)「暴」字另外兩義,未見於16篇中,可由平日閱讀文言文累積。
比較文白異同
文言與白話無疑有別,但分別並不如想像般大。掌握文白同異之處,既能減輕負荷,不必花精力記憶學習其間相同之處,更避免了二者差異引起的混淆。例如,當讀到「暴」字,常聯想到白話殘暴、暴虐的意思,這是「暴」字文白最相通之處。其實其他意思也見於白話之中:
ゝ 顯露:暴露
ゞ 急、猛:暴風雨、暴飲暴食、暴發戶
々 欺凌、損害:自暴自棄、暴殄天物
文白最不同的是「暴曬」,不過,只要知道這意義今天寫成「曝」,便不易混淆。值得一提「暴曬」在文言中是兩個單音節字詞,指「將物體置於光下,使之乾燥」(《漢語大詞典》),用的是曝曬義,但在白話中,「曝曬」是一個雙音節詞,指「在強烈的陽光下久曬」(《現代漢語辭典》),用的則是急、猛義,這又是詞義的文白演變了。
比較近義字詞與句式
不少字詞意義相近,如憂、懼、恐、畏、憚、病、惴、慄,和淒、慘、戚、悲、傷、愁、怨,都表達負面情緒,意義有何重疊與分別之處?何以在篇章中用此字不用彼字?
又如「暴」常與「曬」(未見於16篇)連用,二字在暴曬義上幾乎無別,極可能是秦漢時候不同方言。不過,「曬」沒有「暴」的顯露引伸義,「暴」也沒有「曬」的照耀、耀眼意義。白話中,「暴」只能用來構詞,但「曬」字能自由獨立運用,取代「暴」成為現今主流。
句構之間也有近義關係,如「受繩則直」、「臣誠恐見欺於王而負趙」、「為積威之所劫」都是文言被動句構,它們勾畫了中文被動句的發展軌[:
「受……」/「……於」→「見……於」→「為……所」
然後發展出未見於16篇的「被……」字句,演變成白話最主要的被動句構,其他只保留在白話書面語之中。
分辨字詞義與語境義
字詞有其常用義,當進入句子,受上下文影響,意義會有變化。然而,這些在句子上下文中出現的暫時意義,一離開語境便不再適用。
如《六國論》「暴霜露」一句,指暴露於冰霜和露水中,有語譯譯為「冒茩溥鱈B露」,語境而言,無疑很生動,但「暴」本身沒有「冒荂v之意,霜和風不同,露與雨有別,如果把這些上下文的語境義嫁接到字詞去,便誤解了「暴霜露」三字的字詞意思,在其他文言篇章遇到這三字時,容易錯誤理解篇章。
當字詞不斷反覆出現在某個語境中,字詞在該語境中的意義才會因聯繫了千次萬次而固定下來,成為字詞普遍的新義項。
文:林葦葉(香港大學教育學院副教授,研究範圍包括中文閱讀教學與評估、香港少數族裔學生中文學習、中文教育網絡分析應用等。)
[星笈中文 第00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