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港人家屬索船雷達紀錄 警:未見內地警船入港域
【明報專訊】12名涉循海路潛逃港人被拘留於深圳近一個月。6名被捕人的家屬昨到灣仔警總報案,並要求水警提供事發當日巡邏路線及位置,又促請海事處提供船舶雷達紀錄,以釐清12人事發時的實質位置。警方回覆稱當日未發現內地海警船進入或停留於香港水域,亦未接獲市民求助;海事處昨則稱未能回覆。協助家屬的香港大律師稱,內地公安最快本周初向檢察院提請起訴,而家屬委託的內地律師會繼續申請會見被拘留者。
港大狀料公安最快本周提訴
6名被捕港人的家屬昨到灣仔警總報案,立法會議員朱凱Y事後表示,家屬報案被警方列作「求警協助」。朱說,目前僅得中國公安單方面發布12人被捕時的坐標,惟港府稱12人由香港逃走,他們由香港出發到被廣東海警拘捕的中間過程尚有空白之處,相信水警及海事處有當日事發紀錄,故昨陪同家屬報案,並向水警、海事處等要求提供事發船舶雷達紀錄、水警提供巡邏路線等,以釐清12人所乘船的實質位置及當時情G。
警方回覆查詢稱,正積極與內地執法部門聯絡,會了解案件進度,並適時跟進。目前未收到進一步資料。警方又稱,水警曾檢視8月23日上午航行監察系統紀錄,未發現任何內地海警船進入或停留本港水域,當天上午亦未有接獲任何上述報告或市民求助。而水警輪日常調配涉及行動細節,不宜公開。警方強調該12港人被內地執法部門拘捕,行動與警方無關。
協助家屬的香港大律師鄒幸彤稱,按內地拘留及羈押期限,公安最快本周初提請是否起訴12人,家屬委託的內地律師會爭取提訴前再持委託書及公證到鹽田看守所申請會見當事人,並就應否起訴提交意見書。但鄒說內地律師無法會見當事人以核實被捕過程,難寫出具法律基礎的意見書。
家屬昨重申希望港府確保12人安全。被捕人李子賢的父親表示,上月28日曾到香港仔警署報警,警方稱其子被內地公安拘留,李父促請政府協助「搵番個仔返薄v、確保兒子獲最基本權利,以及確認是否身在鹽田看守所,「不可探訪的話,(給我們)相片、或者他在堶接馱@封信我們」。
家屬:政府聯絡只重複可轉交信件
對於政務司長張建宗前日稱港府曾多次聯絡被捕人家屬,另一被捕人鄧棨然的弟弟說,入境處及駐粵辦每次聯絡他們只重複可替家人轉交信件予內地部門,而鄧家仍草擬有關信件。協助家屬的立法會議員涂謹申昨致函張建宗要求約見,並由家屬親自表達求助經過及家人訴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