詐騙8000萬洗錢1.4億 城大前教學助理囚12年
【明報專訊】29歲女子訛稱可以低價購入勞力士手表及iPhone手機,游說友人買貨圖利,其間曾發放利潤及出示假單據,騙去18名事主約8,260萬元。商人另涉以銀行戶口洗黑錢,涉款近1.4億元,她早前承認16項欺詐罪及一項洗黑錢罪,昨於高等法院判囚12年。
被告王安妮(29歲)報稱商人,辯方早前透露她曾任職城大的教學助理。被告有3項案底,其中兩項為盜竊。
控方案情稱,被告於2015至2018年聲稱經營名表及手機買賣,自稱客源甚廣,游說事主加入炒賣活動以賺取差額。被告向事主出示偽造的交易單據,趁機誘騙事主加大投資額,例如以信用卡購入手表。惟事主付款後,被告不但沒歸還本金,亦沒交貨,最終失去蹤影。被告在警誡下承認,她無從事名表及手機買賣,更曾將其中一名事主的款項用來還債。另外,被告銀行戶口有大量金錢進出,涉款近1.4億港元。
商業罪案調查科訛騙組總督察馮培基在庭外表示,警方在案中接到共35名事主求助,受騙金額最高的案件涉款6,500萬元,該事主是內地商人。警方歡迎法庭裁決,亦提醒市民要對聲稱「低風險、高回報」的投資計劃提高警覺。
【案件編號:CAAR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