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國安法遊行堵路 主婦囚4日緩刑
【明報專訊】今年5月24日網民發起反《港區國安法》遊行,一名家庭主婦涉在銅鑼灣以垃圾等堵路,她日前承認一項在公眾地方造成阻礙罪,昨於東區裁判法院被判囚4天、緩刑12個月。總裁判官蘇惠德表示,市民有權表達意見,但堵路會影響其他人,可能構成危險。
59歲女被告張惠珍,承認今年5月25日在銅鑼灣軒尼詩道481號外東行線上無合法權限或解釋,與其他不知明人物陳列或留下板、交通圓筒、數袋垃圾及其他物品,可能對上述公眾地方的人或車輛造成阻礙、不便或危險。
庭上昨播放閉路電視片段,顯示當晚8時許,被告與數名年輕男女將垃圾等雜物丟到崇光百貨門外行車線上,速龍警員隨即衝前追捕。控方表示,案發路段的上一個路口已經被堵塞,所以該路段無車輛通過。
指居警宿女子涉販毒「都可放生」
求情稱激動下犯案盼輕判
女被告昨自行求情稱,因為《港區國安法》倉卒實施,她一時激動才犯案,加上早前居於警察宿舍的女子涉嫌販毒「都可以放生」,冀法庭輕判。她日前求情時透露,她為單親母親,育有一對成年子女,一直未曾犯事。
【案件編號:ESCC1929/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