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31暴動案 警稱雨傘指警屬威嚇
【明報專訊】去年8月31日港島大型衝突,包括「陣地社工」成員陳虹秀等8人被控暴動罪,案件昨日在區域法院續審。拘捕首被告余德穎的警員繼續作供,辯方指其庭上證供與筆錄口供及片段有多處出入,質疑他「改口供」。辯方問首被告以雨傘指蚅竣閮噬u的行為干犯了什麼罪行,警員回應稱這代表「向警方表示威嚇,憎恨警察」,行為與非法集結有關。
8名被告同被控於去年8月31日在灣仔軒尼詩道及盧押道一帶連同其他人參與暴動。
警員證供被指多處不符筆錄口供
拘捕首被告余德穎的警員陳澤鈞早前供稱,拘捕時因記者一擁而上,故未能作出警誡。代表余的大律師黃瑞紅重播片段後指情G並非如此,質疑「你係咪記錯驉B搞錯鬻r」。陳澤鈞隨後承認「有機會記錯」。
代表第七被告莫家晴的大律師李國威亦質疑,陳在口供中沒提及首被告曾用雨傘指向警員,只提及他曾用傘擊打地面,質疑他「不斷改口供,沒有說真話」;陳不同意。李其後問陳,首被告以雨傘指蚅竣閮噬u「犯鱈妒k」,陳回應稱被告行為與非法集結有關,「向警方表示威嚇,憎恨警察,屬於當中示威者」。
被問到警方在人群後退時仍作出拘捕行動,目的是否拘捕走得慢的人,陳澤鈞表示不同意,強調自己是「基於觀察,有沒有違法行為」而拘捕。聆訊今續。
【案件編號:DCCC12/20】
(反修例風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