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署促聲明議辦作公投 區議員憂秋後算帳
【明報專訊】有區議員6月和7月借出辦事處,分別作反對《港區國安法》的「罷工罷課公投」和民主派立法會初選投票站,政府早前稱上述用途與區議會職務無關,有關開支不會獲報銷。各區區議會秘書處近日向曾借出辦事處的區議員發信,要求他們填寫「有關營運開支償還款額的書面聲明」,聲明辦事處曾用於公投或初選,並須羅列相關日期的辦公地方租金、職員薪酬、通訊費用等。有議員質疑或與港區國安法有關,擔心聲明會被用作秋後算帳。
議員憂涉國安法 民署:處理發還開支
對於議員不交聲明有否後果、聲明是否只用於處理營運開支用途,民政總署回覆本報查詢稱,區議會秘書處正處理議員發還開支申請,並按《酬津指引》仔細審批,檢視有關議員的辦事處有否用於「罷工罷課公投」和民主派初選及相關詳情,會按聲明內的情G研究有關發還安排。
不少區議員稱至今尚未收到6月及7月的營運開支津貼。政府有關信件表明,得悉收到信件的議員辦事處曾用於6月20日的所謂「罷工罷課公投」,或7月11日及12日的民主派初選,有關開支將不獲發還;要求議員填妥附件的書面聲明,指出相關項目及日期,以便處理營運開支償還款額申請;倘辦事處並未用作上述活動,議員要擬備書面聲明及提供證明文件,如致活動主辦組織的澄清信件。
西貢區議會主席鍾錦麟稱,信件無清楚說明簽妥聲明後如何處理報銷開支問題,懷疑背後有陰謀。公民黨黃大仙區議員劉珈汶表示已向秘書處表明不會簽聲明,因申請發還開支時已主動不報銷初選兩日,「我]鶢滮敿筍炡ㄜ躞鬘蟀F署事」。有區議會主席稱,政府早前說初選違反港區國安法,擔心此聲明會被用作法律追究,不願在政府文件留下紀錄;又認為聲明或招致初選候選人的選舉開支,若候選人無申報或有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