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辦:港三權分置行政主導 司法獨立但非獨大
【明報專訊】港澳辦及中聯辦就近日「三權分立」爭議昨晚一同發聲,指要「糾正」錯誤,其中港澳辦指明「三權分立」是建立在主權國家的體制,但香港是中央授權成立的特區,「三權分立在香港也從未存在過」。兩辦稱,香港體制是「以行政長官為核心的行政主導,基本元素包括三權分置、行政主導、司法獨立」,而「司法獨立不等於司法獨大或司法至上」。公民黨主席、資深大律師梁家傑形容兩辦的說法刻意混淆概念,對港人承諾「過橋抽板」。
指港非主權國 從不存在三權分立
兩辦分別以「發言人」之名,支持特首林鄭月娥上周說香港無「三權分立」的言論,及教育局刪除教科書中字句。港澳辦指「三權分立」是建立在主權國家的基礎上,而香港的憲制地位不應當與一個主權國家類比,故「三權分立」在香港也從未存在過。兩辦又重提已故領導人鄧小平在1987年4月會見基本法起草委員會委員時的言論,「現在如果完全照搬,比如搞三權分立,搞英美的議會制度,並以此來判斷是否民主,恐怕不適宜」,故不實行「三權分立」的事早有定論。
「不否認行政與立法存制衡關係」
港澳辦稱,以行政長官為核心的行政主導體制下,特區行政機關、立法機關既相互制約又相互配合,司法機關獨立行使審判權。港澳辦表示,「不否認香港特區行政、立法、司法三權分置和三機構各司其職,也不否認行政與立法之間存在制衡關係,更不否認司法獨立」,但「司法獨立不等於司法獨大或司法至上」,又指一些人混淆視聽鼓吹三權分立,意圖是欲擴大立法權和司法權,抗拒中央對香港的全面管治權,「把香港變成一個脫離中央管治的獨立政治實體」。
梁家傑批過橋抽板:回歸前不說?
梁家傑反問:「如果23年前兩辦這樣說,香港還能有97年7月1日順利回歸嗎?」他斥兩辦說法是「過橋抽板」。梁家傑指基本法起草委員會主任姬鵬飛在1990年3月於全國人大解說《基本法》草案時,講明特區的行政、立法及司法的3個機關權責,認為3個互不從屬、互相制衡。基本法也沒有寫「行政主導」,但他同意行政主導是客觀上存在,但不能理解為行政凌駕。
梁家傑又形容,中央本身有「無上權力」,授權香港成立特區、高度自治,香港範圍實行三權分立不是挑戰中央權力,中央是「庸人自擾」。
全國僑聯副主席、中國和平統一促進會香港總會理事長盧文端昨日在《明報》撰文,指過去有人在大講「三權分立」時,是將香港視為一個「獨立政治實體」,其實是對抗中央對香港的全面管治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