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馬聞》記者 警函記協指「有人自稱記者掩飾身分」
【明報專訊】警方向香港記者協會等4個傳媒組織主席發信,指有自稱「記者」人士在8月30及31日參與違法行為,並質疑有人隨時可用「所謂的記者證」掩飾身分。警方在信中提及的馬鞍山地區報《馬聞》在facebook(fb)回應,指警方信中提及的被捕者當日不在履行該報授權的採訪職務,不理解警方指「有自稱記者作違法行為」的說法。
記協昨在fb貼出警方於上周四(3日)發出的信件,同時轉發涉事組織《馬聞》的公開回應,表示供各界自行判斷。警方在信件中表示,一名自稱《馬聞》記者的17歲男子,於8月30日涉在旺角朗豪坊商場聚集,被執法人員以違反「限聚令」票控,翌日,警方在旺角以公眾地方行為不檢罪拘捕同一人,並在其背囊搜獲一張記者證。
警方在信件表示,有自稱「記者」人士參與違法活動,用「所謂的記者證」掩飾身分混在記者群中,增加警方執法困難,並質疑他們如何能客觀、專業報道。
馬聞稱沒授權當天採訪 沒接警查詢
《馬聞》在fb發文回應,指今年6月曾向有關被捕者發出臨時記者證,雙方協議證件只可用一次及採訪馬鞍山區內事務,因此被捕者在區外的活動不屬該報授權的採訪職務。《馬聞》指警方沒有向該報查詢以核實任何人的記者身分,並稱按警方描述,有關被捕者沒有自稱是《馬聞》記者及在現場採訪,因此不理解警方為何聲稱有自稱記者人士作違法行為。
警回應:截查時亮證自稱記者
警方回應稱,已從社交媒體知悉《馬聞》的回應,指該名17歲青年在上月30日於朗豪坊商場內與其他人聚集,其間被警方截查時曾自稱《馬聞》記者,並出示相關記者證,但當時他並非在現場工作,故警方向他發出限聚告票。至翌日,警方發現男子在西洋菜南街參與堵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