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援理大拒保再被捕 27人涉非法集結藏激光筆
【明報專訊】去年11月警方與示威者於理大及附近爆發激烈衝突,逾百示威者於理大外聲援時,被警方拘捕,當中大部分人拒絕保釋。警方昨晨再以涉嫌非法集結拘捕當中27人,當中一人另涉藏有攻擊性武器,案件下周三(9日)提堂。
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O記)高級警司何振東表示,去年11月18日,大批市民於理大門外尖東科學館廣場集結,聲稱聲援理大內示威者,他們與警員對峙後被警方以武力驅散,當中有135人被捕,事後6人獲保釋,其餘拒保。
O記經調查後,昨晨再拘捕25名拒保者及兩名當日獲保釋者,年齡介乎16至37歲,包括學生、教師、文員等,眾人被落案控告一項非法集結,其中一人因當時藏有一支激光筆,另加控一項藏有攻擊性武器,案件下周三(9日)提堂及轉介予區院審理。何振東稱昨日拘捕行動時未能尋獲部分疑犯,會繼續追緝,但未有交代未尋獲多少人。
警指示威者「無差別傷人」
何振東約花3分鐘講解案情後,花逾7分鐘描述理大事件及播放相關影片,其間形容理大事件是香港史上最大的事件,造成大面積破壞及警員受傷,稱案中涉及非常大量調查、蒐證及舉證工作,形容示威者以「無差別嚴重傷人行為」,令沒有穿著防暴裝的傳媒聯絡隊警員中箭受傷,以及襲擊清理路障的人。
新界北總區刑事部高級警司陳天柱上周講述元朗7.21事件時,形容白衣人無差別襲擊是「不正當的描述」。警務處長鄧炳強其後會見傳媒,稱警方應集中陳述事實及證據,「不必要的評論就不需要講」,因會引來揣測。
(反修例風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