遷居兒子屋後園馬車房 市府未改例 91歲翁要搬離
【明報專訊】現年91歲的鰥夫威爾遜(Bill Wilson)在兩年前決定從安省的倫敦搬回多倫多,他的兒子羅布(Rob)在家中的後園有一棟兩層樓的馬車房(coach house),就成為了威爾遜落戶的新家。
然而,威爾遜在他的新家居住的時間不到一年,就因鄰居向多市政府投訴而被市府下令搬離,原因在於根據現行的市政附例,馬車房不是合法的居住住宅。
鑑於多倫多的房屋出租市場供應短缺,出租房屋空置率低加上租金的持續飈升,要求多市政府允許人們將馬車房用作住宅的用途的呼聲高漲。
在今年7月,多市議會表決通過了一項有關擴大房屋選擇的動議,儘管馬車房在市府擴大房屋選擇的名單上,但整個諮詢程序將花費多長時間以及是否將獲得足夠的支持來正式允許馬車房在多倫多用作住宅,仍是一個未知數。
馬車房又被稱為後園房或花園套房,那麼,為什麼馬車房在多倫多不被獲准用作住宅?多倫多市府的總規劃師林特尼(Gregg Lintern)指出,儘管馬車房在市內各地存在,但它們從未被包括在正式的區域劃分附例內。
他還指出,大約在10年前,有關馬車房的議題曾在市議會提出,但當時在社區內沒有意願做出改變,並且有涉及基建和安全的問題懸而未決。
對於多市議會在今年7月表決通過了有關擴大房屋選擇的動議,林特尼說:「擺在第一位的優先要務實際上就是研究花園套房或馬車房。」
與多倫多相比,安省的其它城市已在允許馬車房用作住宅的議題上領先一步。城市規劃師加爾布雷斯(Sean Galbraith)說:「溫莎、咸美頓和渥太華已經允許了,它們已遠遠領先於多倫多,我希望我們能很快趕上它們。」
加爾布雷斯對於多市政府擴大房屋選擇的計劃表示歡迎,他相信,隨着時間的推移,這將對出租房屋市場的供應產生影響。
他強調說,馬車房的好處在於人們可開拓現有的空間,而毋須尋找新的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