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柱銘阻警查手機敗訴 官:「粗略檢視」方能收窄調查
【明報專訊】民主黨創黨主席李柱銘等15名民主派早前被捕,及後被控去年8至10月煽惑、組織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李柱銘等5人後來遭警方發出搜查和解鎖手機的手令,他們遂提出司法覆核,認為警方手令的範圍過闊。高等法院法官昨日頒下判辭,認為警方有需要先粗略檢視手機內容,否則沒可能收窄調查的實際範圍,遂裁定李柱銘等人敗訴,並須支付訟費。
申請人為李柱銘、支聯會副主席何俊仁、立法會前議員區諾軒、民主黨元老單仲偕和楊森。答辯人為東區裁判法院常任裁判官和警務處長。
就申請方質疑手令搜查範圍過闊,高院法官高浩文和李運騰在判辭指出,手令在案件進入司法程序後才批出,亦標明參考編號等資料,故不會出現不清晰或誤解之處;而警方在實際情G下,亦難以在不扣押手機情G下只扣押部分數碼內容。
法官又指出,手令本身已限制警方只能搜查與案件有關的數碼內容,相信警方知悉有關規定;假如警方未曾粗略檢視(cursory look)相關數碼內容,他們幾乎沒可能收窄調查的實際範圍。
信警知只能搜涉案內容
稱手令無劃界不代表無限制
法官認為,就算申請方主張警方以搜尋關鍵字等方式作初步搜查,或屬更理想做法,但相關做法是否必須實行,以及手令是否必須列明有關做法,才屬本案關鍵。法官引述案例指出,手令沒就搜查設界線,不代表警方的搜查可任意進行,他們必須確保搜查合理地進行,又認為裁判官可自行決定是否在手令中設界限,不設界限的做法亦不構成越權。
至於申請方質疑警方由檢取手機至申請手令的過程中出現不合理延誤,法官稱警方其間曾向律政司索取法律意見,亦需在不同調查中得出一致取態,認為相關論點不能成立。
申請方質疑事前無機會反對
官:倘知悉或疰
申請方另質疑他們事前沒機會提出反對,裁判官亦不應單方面處理警方的申請便批出手令;高院法官在判辭表示,假如被告知悉警方將申請手令,有可能事前珝孺恔蘌藤瓴琚A加上警方會透過控方向申請方公開經手令搜得的內容,認為相關內容能否被採納,將需交由刑事法庭作判斷。
對於裁判官拒絕申請方要求加入申請手令的各方聆訊,高院法官認為做法出錯,但要求裁判官再處理此爭論亦已沒意思,遂裁定申請方敗訴,並須付訟費。
楊森控六四集結 25人9.15提堂
另警方早前就六四維園涉非法集結檢控24人,昨再向法庭申請發出傳票檢控民主黨楊森(72歲)涉參與未經批准集結。該25人將於下月15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
【案件編號:HCAL1396/20】
(反修例風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