刪戴耀廷「法治層次」論述
【明報專訊】佔中發起人之一、遭港大校委會解僱的法律學者戴耀廷,早年提出的法治理論,把法治分為4個層次,最高層次是「以法達義」。有高中通識教育課本收錄有關表述,不過最新經教育局「專業諮詢服務」閱覽後,一整頁有關「法治的層次」課文刪去。
本報前日比對5間出版商的通識「今日香港」單元課本,部分新書刪走三權分立論、公民抗命內容。另一間現代教育研究社,亦最新上載《現代高中通識教育》(第二版)「今日香港」修訂內容。在原有版本「法治精神與權利和義務」章節,有一頁以「法治的層次」為題的課文及「對法治四個層次論的不同觀點」資料延伸,新版全刪掉。
仍有公民抗命 增破壞社會和諧字句
刪走的課文,內容提及「有香港法律學者」提出法治可分為4個層次:「有法可依」、「有法必依」、「以法限權」和「以法達義」,並深入解釋各層次。同頁刪去的資料延伸部分,原先收錄了不同觀點,包括假若人人皆「違法達義」,不遵守法律,法治便會蕩然無存。課本當中仍有保留公民抗命課文內容,包括列出了不同意者觀點,但修訂的版本新增一句「嚴重破壞社會和諧」。
香港通識教育教師聯會稱,部分通識書的改動似乎不必要,個別議題或內容亦以不明的原因刪去,或出現內容奇怪的討論資料,例如有課本把一幅傳媒受威脅的漫畫,改為「基本法的出現可讓傳媒放心報道」,與該部分的上下文並不配合。教育局稱,完成「專業諮詢」的通識書質素有提升,適合學生學習,建議學校選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