遊行間停車堵路拒捕 司機認罪
【明報專訊】示威者去年8月4日在將軍澳發起遊行,一名男司機涉將私家車停泊在將軍澳寶琳的迴旋處堵路,警員伸手入車窗欲關掉引擎,司機加速逃走,導致警員手肘受傷。司機昨於觀塘裁判法院承認不小心駕駛及抗拒警務人員共兩罪,求情時稱妻子在案發當晚不幸流產。裁判官表示被告明知警員在旁仍加速前進,接受截查時又激烈反抗,明言考慮判監。被告還押至本月24日判刑,以待索取背景及社會服務令報告。
被告陳偉傑(37歲)報稱貨車司機,辯方求情時透露,被告在疫情影響下轉工,現職電腦店經理。辯方稱,被告妻子在案發當晚不幸流產,被告是家庭唯一經濟支柱,需照顧妻子。辯方又表示,被告的僱主願意繼續聘用他,他對犯案已感後悔。主任裁判官徐綺薇問被告為何當時不肯駛離迴旋處,辯方解釋前方有車輛阻塞。
求情稱妻當晚流產 需照顧
案情指稱,警員傍晚在寶琳北路一帶巡邏,被告涉將私家車停在寶琳北路與寶順路交界迴旋處,其妻子也在車上。警員以手勢命令被告掉頭駛走,但被告沒有反應。為關掉被告車輛的引擎,一名警長打開司機位車門,另一高級警員則伸手入車窗,被告突然加速向前駛,撞傷高級警員手肘。其後被告在寶豐路被截停,被捕期間多次揮動手臂和掙扎。
另外,侍應許翹灝(20歲)在今年民陣元旦日遊行被搜出兩支士巴拿,昨在東區裁判法院被判一項管有物品意圖損珧]產罪罪成。裁判官拒絕接納被告的招認是在警員恐嚇下作出;又稱案件嚴重,須處以監禁式刑罰,但考慮被告其後因意外斷了4根肋骨,決定先索取社會服務令報告,押後至本月25日判刑。
【案件編號:KTCC134、ESCC26/20】
(反修例風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