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明撞車拒血液測試被捕 昨晨疑醉駕剷壆 助警宣傳活動煞停
【明報專訊】曾多次涉酒後犯事的「撐警」無並壑H楊明,昨凌晨在半山駕車時疑失控越過對面線並剷上石壆。警方指他當時身上有酒氣,未能站穩,由警員攙扶上救護車。他涉嫌拒絕提供血液樣本被捕,獲准保釋。楊昨晚接受無邪`目《東張西望》訪問未提及自己飲酒,只解釋自己撞車後「比較暈,唔係太清醒」,故無法做酒精測試。
現場為半山馬己仙峽道,事發於昨晨零時許,楊明駕車落山,駛至玫瑰別墅對開一個彎位時,懷疑失控越過對面線,撞狺@個交通指示牌,再衝前數十米後剷上石壆,車身向左傾側。楊明當時身上有酒氣,下車時未能站穩,懷疑喝醉,需由兩名警員攙扶,他報稱不適,未有接受酒精呼氣測試,由救護車送往瑪麗醫院治理,他涉嫌拒絕提供血液樣本被捕。
保釋候查 樂易玲:或因壓力大
同為藝人、楊明女友莊思明事後與胞姊莊思敏到場了解,但未有陪同楊明前往醫院,其間兩人拒絕回答記者提問。警方表示,被捕男子已獲准保釋候查,須於9月上旬向警方報到,案件列拒絕提供血液樣本及交通意外有人受傷,強調「定必秉公辦理」。
無豆U理總經理(藝員管理及發展)樂易玲說,楊明可能因壓力過大、疲勞或其他狀G,汽車失控撞向路旁防撞欄和石壆,並希望大家給予楊明時間休息,盡早痊癒,公司會進一步了解和向楊明提供協助。
警方宣傳片未見下架
楊明去年曾現身警察總部為警方打氣,早前為警方拍攝多條招募警員和防罪短片昨未見有下架。警方昨指,將暫停他所涉及的警隊宣傳活動,已上載的影片會視乎性質及內容再作適當安排。
根據《道路交通條例》第39條,酒後駕駛及拒絕提供血液樣本的刑罰相同,最高可被判監3年及罰款2.5萬元,重犯者或被停牌2至5年。有資深交通警員指,醉駕的刑罰視乎酒精濃度分為三級,拒絕酒精呼氣測試或拒絕提供血液樣本等,會被視為最高第三級的刑罰處理,故拒絕測試無助減輕刑罰,反而更「蝕底」。根據運輸署,酒精濃度屬第三級,首次定罪停牌最少2年,再犯最少停牌5年。
該警員解釋,如有人涉醉駕,一般會要求司機當場接受酒精呼氣測試,如他因不省人事或受傷無法「吹波」,可到醫院由醫生決定驗血或驗尿測試酒精濃度,一般會較呼氣測試準確,而且喝酒數小時後仍可測出酒精。
明報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