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旬翁開車自撞 73歲妻送命
【明報專訊】台中市東勢區東蘭路24日清晨發生自撞車禍,80歲謝翁開小客車載73歲妻子要去醫院,行經長下坡彎道時,疑失速撞上電線桿,謝翁輕微挫傷,坐在副駕駛座的73歲謝妻受困於變形車內,消防隊員破壞車體將她救出,送東勢農民醫院急救,仍傷重不治。
謝翁駕駛黑色轎車行經台3線152K東勢段長下坡,轉進石圍牆彎道時,疑失速剎車不及,撞上路旁電線桿,前保桿及車頭撞爛,引擎蓋擠壓變形,謝翁及時逃出,但副駕駛座車門凹陷,謝妻受困在內。
謝翁意識清楚,臉部、手腳及身體多處有擦挫傷,他自行脫困後站在路邊一臉茫然,看著妻子夾在座位前底座,生命一點一滴消逝,焦急萬分。消防人員破壞變形車體救出她時,全身多處骨折已無生命[象。
警方酒測,謝翁並無酒精反應,初判是行經下坡路段,剎車不及。附近居民說,該處路段常有超速肇事,可能謝翁年事已高,失速來不及反應而自撞。據了解,謝翁與妻子結褵多年,由於妻子長年洗腎,都是謝翁開車接送往返醫院。
交通部公路總局自2017年7月起實施高齡駕駛人駕照管理制度,規定實施日後滿75歲駕駛人每3年換照1次,須通過健檢及認知功能測驗。謝翁在實施日前已逾75歲,新法不溯及既往,謝翁若沒有違規記點或吊扣駕照情形,仍可持續開車上路,成法規「漏網之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