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盤地陷 判頭連機器墮坑壓死 啟德本月第3宗奪命工傷 未即報勞處
【明報專訊】啟德發展區發生本月第3宗奪命工傷,會德豐集團一個住宅項目地盤,前日下午工地突然下陷,判頭連同1噸重機器一同墮進2米深坑洞,判頭被機器壓傷,送院搶救後不治。地盤未有即時通報事件,勞工處翌日始派員調查,並通知警方。
現場為啟德發展區4C區2號住宅項目地盤,消息稱事發時該地盤正做鑽樁工程。死者姓鄭,54歲,據悉為分判商俊鴻機械工程有限公司的判頭,負責閘板打樁燒焊,以及圍街板分判工作。本報記者昨早到場觀察,發現涉事地盤並無坑洞,警方及勞工處職員到場調查。
警方表示,昨早約10時接獲勞工處轉介,稱有工人在上址工作時,約2米乘2米地面突然下陷,工人及一部約重1噸機器疑墮進坑內,工人被機器壓倒,其後被同事救起。警方昨派員到場調查,調查後相信事件無可疑,案件列工業意外,死因有待驗屍確定。消防處回覆查詢稱,消防處通訊中心前日下午12時58分接報,救護車1時07分到場,並將昏迷男子送往伊利沙伯醫院救治。
勞工處表示已派員到現場調查,將向有關承建商發出暫時停工通知書,但並無回應何時接獲地盤通報。本報向會德豐查詢,至截稿前未有回覆。承建商劍虹地基回覆稱正了解事件,並協助警方及勞工處調查。分判商俊鴻機械工程則表示,暫不回應傳媒查詢。
法例限24小時內通報 被批漏洞
本港法例第509章《職業安全及健康條例》列明,如工作地點發生意外,造成僱員死亡或遭受嚴重身體傷害,負責人須在意外發生後24小時內通報一名勞工處職業安全主任。工業傷亡權益會總幹事蕭倩文批評法例有漏洞,建議處方規管地盤負責人須於意外後即時報警,以調查原因。她續稱,前日聽聞意外後,曾向勞工處僱員死亡辦事處查詢,對方稱不知相關意外,質疑承建商昨日始向勞工處通報。本報記者昨以航拍空中觀察,未見地盤有坑洞,蕭質疑坑洞已被填平,有「毀屍滅[」之嫌。
昨未見坑洞 工權會質疑珓芛[
是次為劍虹地基3個月內第3宗奪命工業意外。本月14日,啟德承豐道近香港兒童醫院一個地盤,42歲外判司機駕駛平板車時,遭4噸重長形管道壓斃。
今年4月,跑馬地普善街建築地盤,43歲男工人操作一部挖土機時,被一支倒塌的工字鐵擊中,送院搶救後不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