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否認讓認人者疑犯同處一室
【明報專訊】今日是元朗7.21白衣人襲擊案一周年。本報昨報道,民主黨立法會議員林卓廷稱警方從未向他索取一段白衣人攻擊市民的新片段。警方昨晚在facebook表示,當林公開表示有更多資料提供時,已透過電郵和電話接觸他逾10次,卻仍未能取得進一步資料,批評林指控失實。林卓廷回應稱警方混淆事件。
警稱曾接觸逾10次
林卓廷:警從沒索新片
林卓廷向本報稱,6月時他曾與警方聯絡數次,因當時他致函警務處長要求跟進立法會議員何君堯及《經濟日報》前副社長石鏡泉涉嫌煽動他人使用暴力的證據,惟當時民主派初選將至,他無暇錄口供。林強調6月警方聯絡他時,從沒索取7.21事件的新片段。他說程序上警方須向他取片源,不可在其他公開渠道得到。他批評警方將他的投訴及新片段兩事混為一談,反指警方「非常可恥」。
另外,本報報道有7.21傷者曾在認人程序前與疑犯及其代表律師同處報案室等候。警方表示內部有嚴格的認人程序和保障證人安全的指引,調查隊伍須安排被捕人和證人到不同房間等候,認為容許被捕人和證人同處一室是「無中生有的指控」,惟警方未有具體解釋當日情G。
本報報道,有傷者稱去年7月與警員在私家車錄口供,一直未取回口供紙。警方表示所有錄取口供者皆為自願,如認為口供未能記錄完整資料,可聯絡調查隊伍更改。傷者陳先生(化名)向本報表示事隔近一年,在事件報道後,昨晚才收到警方電話通知今日可將口供紙交回。
本報就認人程序有否不當,於上周四及周日向警方查詢。警於上周五回覆,就7.21事件拘捕37人,當中7人被控,又指法庭正審理案件,不宜透露細節,承諾會徹查到底。警方當時沒正面回應認人程序是否有不當。
明報記者
(反修例風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