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會通過產假增至14周
【明報專訊】立法會昨以54票贊成、兩票棄權,通過延長產假至14周的《2019年僱傭(修訂)條例草案》,新增4周產假薪酬支出由政府承擔,每名僱員補貼上限8萬元,料今年底前實施;法案亦將流產定義由懷孕28周縮短至24周,讓懷孕24周或之後流產的僱員,亦可享產假。
懷孕24周流產同享產假
條例草案將法定產假由10周延長至14周,政府其後提出修正案,將新增4周產假薪酬上限由近3.7萬元提高至8萬元,調整薪酬上限的立法方式是修訂勞工處長於憲報刊登的公告,即「先訂立後審議」。
人力事務委員會主席鄭泳舜以委員會名義提出修正,要求新增4周產假薪酬上限要在立法會「先審議後訂立」,在建制派反對下遭否決。勞工及福利局長羅致光發言時說,若通過上述修正案,政府會撤回條例草案。他說「先審議後訂立」的程序「根據近年經驗,不知何時才會完成審議」。
「先審議後訂立」修正案否決
羅致光:倘通過會撤回條例
在委員會提出該修正案的工黨張超雄批評,羅致光「惡得交關」,立法會想拿少許權力,政府就「一拍兩散」。他認為修正案只是賦予立法會有權檢討法例,如由政府「先訂立後審議」,擔心政府日後不會主動檢討法例。工聯會郭偉L認為,民主派早前故意拖延內務委員會,無資格參與審議延長產假,指摘挾持政府,認為「先訂立後審議」更為安全,避免被泛民拖延。
政府會委聘「代辦機構」協助執行發還計劃,加快程序及壓縮準備工作。羅致光稱,勞工處會盡快諮詢勞工顧問委員會,以提早今年底前實施修訂條例,並在明年上半年內當代辦機構備妥有關設施後,由政府向僱主發還新增產假薪酬。
另外,羅重申延長產假的政策目標並非鼓勵生育,亦無任何證據證明有此作用。郭偉L會後批評政府「口硬」說補貼不等於鼓勵生育,他認為政府要糾正思維,為人力不足在源頭做功夫。
食衛局長陳肇始歡迎通過草案,說有助支援和鼓勵在職婦女持續餵哺母乳。平機會亦歡迎通過草案,認為充分體現了政府落實家庭友善的政策建議,「對鼓勵生育和提倡母乳餵哺,相輔相成,相得益彰」。
議會陣線朱凱Y和熱血公民鄭松泰對草案投棄權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