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兩次被頂替」案 調查證一次屬實罰15人
山東被揭多宗冒名頂替入學事件,對於當地女子苟晶「連續兩年被冒名頂替」投訴,由山東省委紀委監委機關、省教育廳、省公安廳等部門組成的工作專班,昨通報調查進展,稱苟晶1997年被冒名頂替,翌年她則依自己高考成績填報相關學校並入學,事件中15人被處理。
新華社報道,苟晶現為浙江湖州一公司電商部主管,1997年7月她以農村應屆理科生身分參加高考,成績為551分(900分制)。當年山東本科(理科)錄取分數線607分。苟晶選擇復讀未填報志願,邱小慧則冒用苟晶身分、成績、檔案被北京煤炭工業學校錄取。1998年苟晶再參加高考,成績569分,苟晶最終被時為公辦省部級重點普通中專湖北黃岡水利電力學校錄取,至順利畢業。不存在被人冒名頂替問題。
班主任改文件 讓女兒頂替入學
而邱小慧冒名頂替過程,由邱父、苟晶原高中班主任邱印林在苟晶不知情下一手操辦,包括製作、塗改學生檔案、准考證,改換住址及填報志願書。又請託親友到派出所辦理虛假戶口遷移證,後又為邱小慧更改戶籍姓名。目前有15人被依紀依法處理,包括邱小慧被開除,邱印林被開除黨籍、取消退休待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