湯家驊:涉機密案無陪審團 郭榮鏗批做法離譜 大律師公會促鄭若驊解說
【明報專訊】全國人大常委會會議今日閉幕,預計會表決「港區國安法」。綜合消息,港區國安法的量刑起點由3至10年不等,分裂國家及顛覆國家政權罪行,最高可被判終身監禁;未必設陪審團審訊。資深大律師湯家驊表示,他理解刑期輕重是考慮到犯案者的參與程度,未必所有案件都有陪審團,相信涉國家機密的不會有陪審團。有份列席常委會的港區人大代表葉國謙透露,討論的刑期方向有3至10年,亦有終身監禁;草案亦清楚說明中央保留管轄權的「特定情G」。
國安法今表決 港政協今午到中聯辦
新華社昨日報道全國人大委員長栗戰書主持召開委員長會議,人大憲法和法律委員會主任委員李飛會上作了關於港區國安法草案修改意見的匯報,根據常委會的審議意見,提出了草案建議表決稿。委員長會議決定,將草案建議表決稿提交常委會會議審議。
列席的港區人代吳秋北昨早接受傳媒查詢時稱,昨日看到的草案與前日有分別,認為是吸收了一些意見。港區全國政協委員今午獲邀到中聯辦,料與港區國安法有關。
湯:管轄權特定情形指廣泛社會狀G
陳智思:不會有追溯力 旨在警告
身兼行政會議成員的湯家驊昨日接受港台節目訪問稱,對分裂國家及顛覆國家政權罪行可被判終身監禁不感出奇,指根據現行《刑事罪行條例》,叛國及煽惑叛變罪屬嚴重罪行,可囚終身。他說知道會設立最低刑期,預料有可能為10年,呼籲大眾勿存僥倖心態。他估計,有追溯力的機率相當低,但蒐證方面則未必,可引用被告之前言行證實其意圖。港區人代、行會召集人陳智思稱,港區國安法不會有追溯力,旨在警告市民,不要越過紅線。
全國人大常委譚耀宗早前稱,中央保留管轄權的特定情G是特區政府無法控制,如戰爭等極端情G,或與外交有關;湯家驊昨重申特定情形是指「廣泛社會狀G」而非案件情G。
湯家驊表示,部分涉國家安全案件可能涉及國家機密,不適宜有陪審團,指社會上有意見認為陪審團可能有政治傾向,單靠法官審判可能更可信賴,他希望港區國安法的條文會列明哪些種類案件毋須陪審團參與。湯家驊期望,一般案件能繼續沿用陪審團制度。
郭榮鏗:現嚴重罪行審訊均設陪審
立法會法律界議員郭榮鏗批評湯家驊誤導港人、混淆不同法律概念。他強調刑事法例不可有追溯力,是最基本原則,即使普通法本身有「持續犯罪」概念,意指有人持續做違法行為,但前提必須是法例生效時才能構成,否則不可用當日行為控告。
對於條文草案仍未公布,郭榮鏗批評「完全黑箱作業」,他稱即使內地通過法案,都會公開法案初稿並諮詢,但今次連內地本身的立法程序都不跟從,「這是很悲哀的事」。郭強調,現時香港所有嚴重罪行都在高等法院審訊,均會設有陪審團,若無陪審團的話是十分離譜。
戴啟思:特區無人見過草案屬異常
大律師公會主席戴啟思昨日去信律政司長鄭若驊和政制及內地事務局長曾國嚏A提及冀鄭在此緊急情G下,盡力向業界講解港區國安法的重點。信中指由內地訂立一條會影響個人自由的條例、而未經立法會本地立法,在憲制上的創新做法,特區無人見過草案更是異常。
戴啟思信中指出,法律專業團體未有機會向鄭若驊就條例提問,而公會會員會希望知悉律政司檢控守則會否受條例影響、如何確保《人權法》下的保障、在什麼例外情G下案件在高院審訊時不設陪審團,以及「分裂」、「顛覆國家政權」、「勾結外國勢力」等會如何定義。
明報記者
(港區國安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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