稱指定法官無關司法獨立 陳弘毅:外籍法官未必適合
【明報專訊】人大常委會今起一連三日開會,將列席參與的基本法委員會委員、港大法律學院教授陳弘毅(圖)接受深圳衛視訪問時表示,由特首指定法官處理香港涉及國家安全的案件,與司法獨立無關,主要考慮是未必所有法官都適合審案,例如是外籍法官。另外,政制及內地事務局長曾國壑峇蔑員事務局長聶德權分別接受央視專訪談港區國安法,曾國嬪峸e自己對訂立港區國安法「渴望已久」。
陳:港現動亂 中央才行管轄權
陳弘毅在接受深圳衛視訪問時指出,草案《說明》提到中央在「特定情形」下對極少數案件可行使管轄權,是根據《基本法》第18條,若本港發生不能控制的危害國家安全的動亂,人大常委會宣布本港進入緊急狀態,便是中央行使管轄權的情G。他又稱,司法獨立是指法官審理案件時,不受任何干預,亦不需擔心判決某個案件後會被罷免,他認為指定法官的安排與司法獨立無關,強調有關安排是由特首組成一個法官名單,主要考慮是未必所有法官適合審理,例如有些是外籍法官。
知將立法一刻 曾國擎棷鰼璊w久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長曾國彌筐央視訪問時表示,得知人大準備訂立港區國安法時,第一個反應是「渴望已久」。他稱港府日後會向市民宣傳,讓他們明白港區國安法對他們有實際好處,他期望立法後對「反中亂港」的人有很大的震懾作用。
公務員事務局長聶德權認為,社會上有極端的人推動「港獨」,衝擊中央駐港機構,也有公務員號召反修例集會,形容情G非常嚴峻。他相信處理好國家安全這底線,港府也做好本身有的憲制責任,對一國兩制的發展空間會更大。
(港區國安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