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鄭:盡力向公眾解釋國安法
【明報專訊】特首及多名司局長昨分別撰文支持訂立「港區國安法」,特首林鄭月娥在fb稱,政府團隊會盡力向公眾宣傳和解釋港區國安法。財政司長陳茂波認為,國安法可保持社會安全穩定,有助維持有利的營商和投資環境。
陳茂波:立法助維持營商環境
林太昨表示,近月不少市民在其fb專頁留言鼓勵她「加油」,提出政府應盡快啟動《基本法》23條的立法工作。她稱,大部分市民眼見過去一年「暴力不斷升級、鼓吹港獨行徑越趨猖獗、外國勢力干預香港內部事務更肆無忌憚」,又稱立法會「近乎被癱瘓」,反問「我們有能力在立法會通過任何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嗎?」
林太說,全國人大作為國家最高權力機關主動出手,授權人大常委制定港區國安法,「既有必要性,也有迫切性」;政府團隊會盡力向公眾宣傳和解釋,「以抗衡反華勢力和反政府人士正動員的無理攻擊和肆意詆牷v。
政務司長張建宗在網誌稱,港區國安法針對的是分裂國家、顛覆政權等4類行為,絕大部分港人遵紀守法,不參與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下不會受到影響。
陳茂波稱,修例風波以來的暴力衝擊及社會動盪,已令投資者擔心本港政治及社會穩定風險。他將香港比喻為「橋樑」,國家是這條橋樑立足的根基,若香港成為國家安全缺口,結果不止是關閉橋樑一端,而是損害甚至動搖橋樑根基,香港國際金融中心的地位將無所立足。對於外國商會對立法的關注,他稱本港各項優勢包括資訊自由、言論自由等保持,各種外國在港的正常投資和經貿活動不會危害國家安全,可繼續進行,毋須過慮。
鄭若驊:國安從非港自治範圍
律政司長鄭若驊說,國家安全從來不是香港特區自治範圍,而是影響全國14億人民,屬中央事權,當國家領土完整面臨威脅、分裂或顛覆,同時又欠缺法例可妥善防範、制止及懲處,中央自然關注。
金管局前總裁、行會成員任志剛昨稱,立港區國安法後,有法律、有制度、有執行機制維護國家安全,令社會重回安穩,國際金融活動無憂地繼續在港進行,助鞏固香港國際金融中心地位。
(港區國安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