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美媒被禁在港採訪 曾國嚏G中央有外交事權
【明報專訊】外交部早前要求《紐約時報》、《華爾街日報》、《華盛頓郵報》美籍記者不得在中國,包括香港、澳門從事記者工作。資訊科技界議員莫乃光在立法會書面質詢中指出,根據《基本法》154條,出入境管制由特區政府自行管理,問當局有否評估以上措施會否違反條文規定。政制及內地事務局長曾國嶺咱荂A事件是針對中國媒體遭美國政府不合理打壓而作的反制措施,屬中央政府享有的「外交事權」。
曾國彌j調,特區政府一直堅決維護、尊重新聞自由,傳媒在港可自由報道新聞、擔當監察公共事務角色,「特區政府不會對傳統媒體或互聯網進行任何審查」。
莫乃光:入境事宜變外交是僭越
莫乃光質疑出入境事宜本由香港自行管理,但當上升至外交事務便遭僭越,「不止兩辦,外交部亦可能為另一焦點,不排除愈來愈多部門不需要遵守(基本法)22條」。
此外,根據政制局提供的數字,去年被拒入境訪客數字約5.76萬,較2018年上升6.25%,當中約5萬人被拒原因為「來港目的可疑」,此分類例子多是懷疑水貨客、未有分娩預約的內地孕婦、懷疑來港從事非法僱傭工作或逾期逗留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