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境處助理衝閘機咬警 官稱不姑息:判監適當
【明報專訊】入境處女文書助理去年11月14日「曙光行動」中響應癱瘓交通,在灣仔港鐵站衝閘,遭休班警截停時隔茪f罩咬警員前臂,昨在東區裁判法院承認襲擊。裁判官下令還押至5月5日判刑,索取心理及精神等報告,並指姑息襲警只會助長罪行,認為監禁為適當刑罰。
報稱入境處文書助理的被告謝穎希(27歲)求情時稱,案件在被告工作試用期內發生,或會因此失去工作,又稱被告自2016年起患上情緒病,情緒易波動,事後後悔自責。
裁判官香淑嫻引用上訴庭指引表示,前線警員履行職務時面對困難和危險,若姑息襲警,會令警方工作困難,並助長罪行,即使被告背景良好,判處監禁亦為適當。
案情指,去年11月14日早上8時多,休班警員17785準備離開港鐵灣仔站時,看見戴口罩的被告未有使用車票拍卡進入付款區,上前表露身分調查,其間被告掙扎試圖逃走,拉扯間兩人倒地,被告隔茪f罩咬警員右前臂約1分鐘,及後逃去但遺下背囊,兩天後被捕。
另外去年10月1日女護理員蔡妙兒(56歲)涉響應網民號召參加「六區集會」,在港鐵太子站外張貼海報時,一便衣警途經並踩上她的海報,她突用塗漿糊的棍打中對方左臂,被在場警員制服。女護理員昨承認一項普通襲擊罪,求情時指該便衣警刻意踩爛地下海報及粗言指罵,被挑釁下出手襲擊,裁判官批准她保釋至5月14日判刑,以待取閱背景報告。
散工對警防線自瀆認猥褻
此外,去年10月31日有人在太子站外發起「毋忘8?31活動」,大批市民在旺角一帶聚集,其間越南籍清潔散工趙文俊(50歲)走到警察防線前「露械」及自瀆;他昨承認一項在公眾地方作出猥褻行為,求情時稱當日母親離世,受酒精影響,被判罰款2000元。
【案件編號:ESCC2603、WKCC3815/19、WKCC235/20】
(反修例風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