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擬強制數碼平台刊新聞須付費
澳洲政府周一 (20日)提出要facebook、Google和蘋果等企業採用澳洲新聞機構的內容時,向相關傳媒付費。財長弗呂登貝格 (Josh Frydenberg)表示,這法規將能製造公平的競爭環境。
料7月完成草案 涵Google fb Ig Twitter
當局要求競爭及消費者委員會(ACCC)制定強制法規,草案預計於7月底完成,政府指最終文本將在此後不久完成。法規適用範圍包括Google搜尋和fb主要平台以外的服務,如Instagram及Twitter。
澳洲ACCC去年曾警告,Google、fb、蘋果和其他公司利用其他人製作的新聞賺取大量廣告費。這些數碼巨頭與澳洲本地媒體公司,因而就使用新聞和其他內容需要給予的補償展開談判。按計劃,相關談判應在今年11月前完成,但弗呂登貝格稱,此前的自願法規談判遲遲沒進展,加上新型冠狀病毒疫情影響廣告收入,因此要提前採取行動。
他認為,推出內容的新聞機構獲付費才算公平,並表示不會向Google、fb等大企業的威脅屈服,稱已準備好「戰鬥」。
澳洲估計有約1700萬人每月使用fb,平均每日花30分鐘;而98%澳洲人用流動裝置搜尋時是使用Google。fb的澳洲和新西蘭區域董事總經理伊斯頓(Will Easton)對澳洲政府的宣布感失望, Google則稱一直尋求與業界、ACCC和政府制定準則。
(衛報/中央社/法新社/WGA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