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偷情男墮樓亡 累撞破姦情者囚10年半
【明報專訊】山東省聊城市高唐縣男子楊統朋,撞破一名陌生男子與其女員工偷情,喝問對方「你是來偷東西,還是偷情?」對方不理會,楊向對方拳打腳踢,阻止對方離開。結果對方從二樓跳窗,致重度顱腦損傷,送院搶救數小時後死亡。楊男被控非法拘禁罪成,近日被法院判囚10年6個月。楊的家屬認為不可接受,上周五(17日)提交上訴狀。死者家屬認為判刑判得太輕,亦要上訴。
死者王X奎,去年2月,與一名有夫之婦陳X莉在員工宿舍偷情。陳婦的老闆楊統朋發現後,攔住王男,不讓其離開。王男從2樓窗口跳下。2樓窗台距地面約6米高,地下為堅硬的水泥地面。檢方認為,楊統朋以暴力手段非法剝奪他人人身自由、致人死亡,應當以非法拘禁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楊辯稱,他的行為是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確認屋內東西沒有被陌生人偷走,王的死亡的與他的行為沒有因果關係,王男因跳樓身亡,而他對王男的毆打,僅造成王男輕微傷。
高唐縣人民法院認為,楊男實施非法拘禁行為時,對王男可能跳樓逃跑並由此發生墜樓死亡的結果,楊應當預防和防範的義務,卻因疏忽大意而未預見,主觀上存在疏忽大意的過失。王男跳樓逃跑,並非出自內心的自願,而是為了逃離、擺脫楊的控制,由此造成的死亡結果,與楊的非法拘禁行為在客觀上具有刑法上的因果關係。王男與女子陳X莉存在不正當男女關係,僅屬道德領域的問題,不具有刑法意義上的過錯。因此判楊男非法拘禁罪成,遂判上述刑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