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警會認無調查權 張達明:特首已無理由不獨立調查
【明報專訊】社工呂智恆早前提請司法覆核,稱監警會主動介入調查社會騷亂事件涉越權及違反《監警會條例》,高等法院前日裁定監警會的研究並無越權,判呂智恆敗訴。監警會前委員、香港大學法律學院首席講師張達明昨日表示,監警會承認無權調查,認為特首林鄭月娥「已經無任何理由推搪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民權觀察及7.21傷者亦重申這項訴求,但警察隊員佐級協會則不認同,稱現行機制已可處理針對警方的投訴,「不明白為何有識之士繼續大放厥詞」。
特首辦回應稱,監警會的審視工作由該會獨立進行,特首辦對法庭的裁決不作評論;至於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的訴求,行政長官已多次在不同場合回應,沒有補充。特首辦續稱,政府目前的重點工作是防疫及支援個人與企業,有關成立獨立檢討委員會事宜,若有進展,會公布。
張達明昨接受商台訪問時表示,雖然呂智恆敗訴,但似乎達到了其最初目的,就是帶出了特首林鄭月娥不應再「借監警會過橋」。他說,監警會已承認無調查權,只是做前期資料蒐集工作,亦稱特首並非代表監警會,是「摑了特首一巴」。他認為,政府找藉口拖延回應公眾期望,是找監警會做「擋箭牌」。他認為政府好應該趁目前示威稍息之際,啟動獨立調查。
民權觀察成員王浩賢表示,高院判辭確立了監警會無調查權的事實,監警會過去的審視過程中無做任何調查,無錄取過口供,形容有關檢視工作「相當片面」,「好明顯滿足不到公眾期望」。他認同政府必須盡快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以深入檢視警方行動的問題,否則無法給公眾一個具公信力和全面的答案。他續說,若調查後發現警方無錯,可「還番真相」,但如果有錯,獨立調查委員會則可提出改善建議,避免重蹈覆徹,「對政府施政、警方往後工作百利而無一害」。
7?21被打者:對獨立調查悲觀
7.21在元朗站被白衣人追打的崔先生說,對政府拖延數月仍不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感失望。他認為,以政府的態度,不論案件裁決如何,「監警會亦是勢在必行」,繼續其審視工作,「政府一定會保住監警會和警隊」。他說,大家都希望政府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希望知道整場反修例風波警方有否失職及牴觸法律,如有的話,希望有關的人負上法律責任,但他對政府成立獨立調查委員一事感悲觀。
員佐級會:有識之士大放厥詞
警察隊員佐級協會主席林志偉表示尊重法庭判決,對於有團體認為需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他稱不評論他們的看法。他認為,現時已有機制處理針對警方的投訴,「看不到原因為何要架H疊屋,另設機構查警方」,又說「不明白為何有識之士繼續大放厥詞」。他續說,現時無機制處理公職人員、社福機構或任何人鼓動年輕人犯法的問題,他認為應設立機制調查這方面的問題。
(反修例風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