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研院前院長捲浩鼎案無罪確定
監委明公布調查報告
【明報專訊】中研院前院長翁啟惠因捲入浩鼎案,2017年被士林地檢署依貪污治罪條例起訴,並遭監察院彈劾移送公懲會,士林地院前年底一審宣判無罪,士林地檢去年初決定不上訴,翁啟惠無罪確定。監委王幼玲、蔡崇義針對檢察官是否違反客觀性及偵查不公開原則介入調查,17日公布調查報告。
浩鼎生技公司2016年爆發內線交易疑雲,隔年士林地檢署起訴中研院前院長翁啟惠涉嫌收受浩鼎董座張念慈賄賂,但法院在2018年12月判翁啟惠無罪,士林地檢署2019年1月決定不上訴,翁啟惠確定無罪。
而監察院在2017年7月彈劾翁啟惠,並將其移送公務懲戒委員會,在檢方決定不上訴翁啟惠後,公懲會認為翁未依法據實申報財產、未揭露可能發生利益衝突,判決申誡,翁啟惠直言,這是很大的誤解。
對此,監委王幼玲、蔡崇義日前針對檢察官是否違反客觀性,以及偵查不公開原則介入調查,明天將公布調查報告。王幼玲說,檢調應謹守偵查不公開,審理此案過程中,翁啟惠無論講什麼馬上就刊登在媒體,存在未審先判問題。
監委王幼玲表示,監察院訴願委員會日前撤銷對翁啟惠財產申報不實的罰款,廉政委員會也做出翁啟惠沒有違反利益衝突的報告,算是以另一種方式還翁啟惠清白,監委立案調查明定一案不二查,目前尚沒有可撤銷彈劾的制度,凸顯監察院缺乏撤回彈劾的救濟管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