駱惠寧:盡快在國安法制下功夫 稱「突出短板」成致命隱患 陳文敏:現例已夠毋須23條
【明報專訊】昨日是國家安全日,中聯辦主任駱惠寧再度提到,香港維護國家安全的制度不夠完善,國家安全始終是突出短板,在關鍵時刻會成致命隱患。他認為愛香港、愛國家的人都會形成共識,應「盡快」在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層面下功夫,「該制定的制定,該修改的修改,該激活的激活」,不能讓香港成為國家安全的風險口。有法律學者認為,現行本地法律已能維護國家安全,毋須就《基本法》23條立法;民主黨主席胡志偉批評中央旨在收緊對港管治,「急就章」為23條立法,所造成衝擊未必是中央及特區政府願見。
駱惠寧年初上任後,多次談及要建立和完善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今次則首提出應「盡快」(見表)。「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網站昨上載駱惠寧致詞,他稱不少港人國家觀念相對薄弱,近幾年外部勢力對香港事務深度干預,更突顯了加強維護國家安全制度建設的重要。
指激進暴力侵蝕法治 籲反對攬炒
駱說,去年6月以來發生的「港獨」、「黑暴」等激進暴力犯罪行為,令香港法治核心價值受極大衝擊,嚴重挑戰一國兩制原則底線,嚴重危害國家安全,「侵蝕法治的蟻穴得不到清除,摧猁滷N是國家安全的大壩」。他呼籲,全社會應行動,營造有利於與各種危害香港安定和國家安全行為作鬥爭的社會輿論環境,當前要同心抗疫,反對「攬炒」。
李家超:續創有利立法環境
特首林鄭月娥在訪問短片說,香港有憲制責任維護國家安全,政府須增強憂患意識和居安思危。保安局長李家超則表示,香港未就基本法23條立法,是特區政府的空白,會繼續創造有利立法的社會環境,不會逃避責任。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譚惠珠稱,「大家應該支持香港政府完成23條立法這項憲制責任。」
港大法律學院教授、名譽資深大律師陳文敏接受查詢表示,現行很多法律已能維護國家安全,如香港刑法、公安法、社團條例、官方保密法等,已能涵蓋23條下的罪行,根本毋須另立23條。他舉例,香港刑法已規範叛國、以武力侵佔國家領土,社團條例已禁止香港組織與外國政治組織聯繫,官方保密法規範間諜、竊取國家機密罪行等。但他認為,現行法律規範或太闊,應該收窄;不少「古法」如煽動罪中「煽動不同階層的惡感」或要刪改。
陳:刑法保密法已規管叛國竊密
陳文敏說,若將內地國家安全法透過基本法附件三直接引入香港,「仲邊有一國兩制?」他重申內地法律制度或價值與香港格格不入,故基本法才有23條,讓香港就國家安全自行立法。
胡志偉斥為收緊對港管治 「急就章」後果或非中央願見
胡志偉則稱,駱惠寧及中央將所有事情上綱上線,國家安全及23條問題只是「稻草人」,中央旨在收緊對港管治,對改善香港目前政治困局毫無幫助,「急就章」立法造成的衝擊亦未必是中央及特區政府願見。
胡志偉強調,特區政府若為23條立法,香港必須落實雙普選,在政府有民意授權後,才有23條立法的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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