圍理大青年藏械囚10月 官勸日後三思
【明報專訊】警方去年11月圍堵理工大學,大批示威者企圖反包圍,油尖旺一帶爆發警民衝突,24歲青年其間被捕,搜出刀、伸縮棍和彈叉彈珠等,一直還押。青年早前承認管有違禁武器等3罪,昨在九龍城裁判法院被判囚10月。裁判官判刑時寄語被告:「未來日子要三思而行,千祈唔好再犯事。」
被告羅皓譽(24歲)早前承認管有違禁武器、管有攻擊性武器及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3罪,涉及伸縮警棍、摺刀、鋸、彈弓及彈珠等武器。
辯方求情稱,被告已還押4個多月,其間行為良好,感化官亦稱他感後悔和自責,明白須負法律責任,重犯機率非常微。
官稱年輕有悔意 准減刑
裁判官說,原打算判被告入勞教中心,惟報告稱他體能未符標準,無可避免判處獄。裁判官續說,案件嚴重,判刑須考慮立法原意及懲罰性,「無論乜炰z念都好,武器一旦被使用,將對其他人構成極大風險」,但接納被告年紀輕、有悔意,減刑後判他入獄10個月。案情指被告去年11月17日晚,與另外約20名黑衣人在尖沙嘴奔跑,遭警方截停搜出武器。
【案件編號:KCCC2778/19】
(反修例風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