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招防濫用 補貼人工不管減薪 計薪限1至3月 員工人數計3月份
【明報專訊】政府將向立法會財務委員會申撥810億元,用作補貼僱主支薪一半、上限9000元的「保就業」計劃。勞福局長羅致光昨交代計劃詳情,作出兩項技術修訂減濫用可能,由原本容許僱主在1至4月間,選取一個月為「指定月份」計算員工人數及薪酬,改要僱主選1至3月任何一個月為工資基礎,員工人數則劃線計算3月份數目,避免僱主在4月份「做手腳」;至6月發放第一期、共3個月的補貼時,政府會與僱主「對數」,即3月和6月的員工人數須相符,否則要退還款項。但對於僱主取資助後員工薪金的問題,羅致光明言「不會管」僱主是否減薪。
僱員包括無薪假者 發補貼前須「對數」
政府上周提出「保就業」工資補貼計劃,稱涵蓋150萬名有強積金及公積金供款的僱員,但事後被指有漏洞,有可能遭僱主鑽空子濫用。羅致光昨見傳媒交代計劃細節,僱主可在1至3月間,選定其中一個月作為「指定月份」,以該月工資作為計算基礎,政府向僱主補貼工資的50%,上限為9000元,為期半年,分兩期、每3個月發放一次,兩大條件是不可裁員、所有補助用於員工身上。
解僱員工改聘親友同不會管
僱主可獲的補貼額以3月的僱員人數計算,包括放無薪假員工,6月發放第一期補助時,員工人數須與3月一樣,並必須是獲支薪的員工。羅致光補充,3月放無薪假的員工,若6月繼續放假,仍須獲支薪,「即變成有薪假」。
羅致光表示,局方只會確認員工人數,不會對比發放津貼前後的員工身分,並會以強積金的僱員戶口為根據,即放無薪假的僱員縱使沒有供款,仍可獲補貼。對於社會上憂慮有僱主裁走原來員工,改聘親友替代以獲得補助,或有僱主可應補助額,削減員工薪金,羅致光明言「不會管」。他說局方不會細看每名僱員最終獲得多少薪酬。
稱難擴監察:社會舉報當局跟進
他又說,社會上提到各種計劃的漏洞都是「假設」,局方將公開給僱主補助金額及員工人數,他說難以增加監察制度的範圍,「要做到的話,計劃無法在三四個月內推出」。他稱現時做法是由公民社會舉報,再由當局跟進,稱效率會更快。羅又說,僱主違反任何津貼條件,將視乎嚴重程度決定罰則,最嚴重可向僱主追討所有津貼額,詳細罰則將在5月接受申請時一併公布。
特首林鄭月娥昨在記者會表示,政府向僱主提供薪金補貼,僱主取得補貼後要承諾6個月內不能裁員,所有金額必須用以補貼僱員,不可用在其他公司項目,例如租金。
放寬限制 補貼綠巴牌主司機
對於有意見稱第二輪抗疫基金未有支援無強積金供款,或65歲以上的自僱者,林太說已盡最大努力擴闊計劃的涵蓋面,包括飲食業和運輸業等有不少員工無供強積金的行業。她亦提及,政府會放寬限制,資助領牌的綠色小巴牌主也受助,司機亦會在強積金計劃下受惠。林太表示,社會保障系統有不同計劃涵蓋65歲或以上者,政府亦向僱主提出,若聘用65歲以上者,工資津貼要保障這些員工。
政策創新與統籌辦事處總監馮程淑儀在會上表示,會為沒有供強積金,也不是車主的的士、紅巴司機,提供每月6000元補貼,為期最長6個月,她強調「綠巴都有份」。
明報記者
(抗疫新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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