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1衝擊立會 控方擬合併7案
【明報專訊】示威者去年7.1衝擊立法會大樓,警方先後拘捕12人,包括藝人王宗堯、多次遊行發起人劉鬖J、前港大學生會長孫曉嵐,控以「進入或逗留在會議廳範圍」等罪。孫曉嵐等7人昨在東區裁判法院再提堂,案件押後至6月10日答辯。控方稱,本案將與另外6宗案件合併處理,共有15名被告。
共涉15被告 押後至6月待合併
衝擊立法會的案件分拆為4案,其中一案牽涉7名被告,依次為城大編委記者黃家豪、學生羅樂生、車房工人周樂謙、運輸工人何俊諺、「佔旺女村長」畢慧芬、港大學生會前會長孫曉嵐及「佔旺畫家」潘浩超。7人各被控一項「進入或逗留在會議廳範圍」罪,違反《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發出的行政指令。
3宗已發傳票 未提堂
控方申請押後本案,以待和另外6宗案件合併。其中3宗案件去年已提訊,牽涉王宗堯、劉鬖J等人。另外3宗新傳票案件尚未提堂,據悉警方翻查閉路電視,辨認到有3人涉嫌闖入會議廳,但未能聯絡上,故向他們發傳票。
除畢慧芬正就2016年旺角暴動案服刑、潘浩超涉去年6.21警總案還押,其餘被告續准保釋。控罪稱7名被告去年7月1日進入立法會會議廳範圍時,未有遵守秩序或立法會人員為維持秩序而發出的指示。
【案件編號:ESCC2241/19】
(反修例風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