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多於4人聚集 關6類娛樂場 餐廳座位須減半 林鄭指會補貼業界
【明報專訊】政府昨宣布兩項新防疫措施,以限制人群聚集和減少社交接觸。明日凌晨開始,禁止4人以上公眾聚會,措施為期14日,違例者會被定額罰款2000元,或罰款2萬元及監禁6個月。政府表示措施有12項豁免,包括在工作場所、婚禮、喪禮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等。另一新措施是今日傍晚6時起,管制餐飲業營運和關閉6類娛樂場所,包括戲院和健身中心等,措施同樣為期14日(見另稿)。
行政會議昨午召開特別會議,討論新抗疫措施。特首林鄭月娥之後舉行記者會宣布進一步防疫措施,她表示新措施會打擊業界生意、令它們雪上加霜,政府承諾會為受影響業界提供財政支援,將推出第二輪防疫抗疫基金,協助受新措施影響的行業,政府未來一星期會聯絡受影響的業界討論支援措施。林太表示會要求接受支援的企業「不要裁員」,否則會影響日後的財政支援申請。
未有提出禁酒令
政府引用第599章《預防及控制疾病條例》訂立兩項新防疫措施,包括禁止4人以上公眾聚會,以及管制餐飲業營運和關閉6類娛樂場所。林太表示,措施由食物及衛生局長發出指示生效,每次發出指示都不多於14日,若有需要可再發指示延長措施有效期。而日前提出的「禁酒令」,最終沒推行(見另稿)。
稱豁免同住一單位者及20人婚禮
林太表示,在禁止超過4人聚集方面,規例會豁免工作間和履行政府功能的聚集,如立法會、區議會和法庭;喪禮和婚禮亦可豁免。林鄭在記者會上未有細述12項豁免,但「添馬台」facebook今凌晨出稿,列出12項豁免(見表),當中包括「同一住戶單位內生活的人」及「不多於20人的婚禮」等。
被問為何4人 林鄭:參考外國
被問到為何是4人,林太說「無咩科學基礎」,稱只是參考外國做法和香港狀G,認為4人較合適。政府消息人士解釋,條例下「聚集」定義,主要是相識的人聚集,因這類聚集有傾談互動,一般排隊輪候購物等不受限,但具體要看正式條文。
被問到公眾活動如示威遊行會否違法,保安局長李家超表示,規管群眾聚集和遊行示威是兩回事,前者是希望市民減少社交接觸,基於公共衛生風險,強調「兩件事不應該混為一談」。
現時集會申請由警方審批,據悉在疫情之下,警方現時接獲申請,會盡量用勸退方式處理,但若有反修例的集會提出申請,例如有100人,由於公安條例沒賦權警方以公共衛生作為拒絕理由,新例是否可應用於拒絕集會申請,保安局與警方正研究。
立法會衛生事務委員會主席、民建聯蔣麗芸認為,在疫情持續下,同意政府推動更多措施減少人群聚集,亦歡迎政府表示會補償受影響業界。她認為市民對部分情G仍有疑問,如拜山會否獲豁免、小食店如何處理等,希望政府更多解說。她又稱,相信港人和商界會自律、盡量配合政府,但認為若措施生效初期如有人因未了解條例而出現無心之失,期望政府在監管之餘亦能「人性化」處理。
黃碧雲憂新例限集會人權
民主黨立法會議員黃碧雲表示,政府推的措施或有助控制疫情,但批評政府只要求僱主不要裁員,對員工缺乏保障,促請政府向受影響行業的員工直接提供足夠的薪金補助。她亦質疑政府會否藉控制疫情,短期內禁止任何4人以上的公眾集會及遊行,認為此舉會侵犯《基本法》及人權法賦予港人的遊行集會權利。
未知是否受限 周日賽馬閉門舉行
香港賽馬會昨晚表示,賽馬是否受新例規限,要向政府尋求澄清,故周日沙田賽馬將閉門作賽,只限馬會職員、馬房人員、騎師及練馬師入場,以符合工作間要求,其他人不准進入。
明報記者
(抗疫新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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