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缺席75分鐘內校方須通知家長
【明報專訊】多倫多公校教育局(TDSB)昨(9日)向所屬學校發出指引﹐當學生當天沒有來校上課時﹐學校必須在75分鐘內通知學生家長。
這一新規是基於不久前發生的警方發出安伯警報尋找一名14歲失蹤學生而制訂頒布的。這名14歲學生雖然後來被安全找到﹐但TDSB由此調查為什麼學生缺席上課這麼長時間都沒有引起學生所在學校Newtonbrook Secondary School注意。
TDSB發言人伯德(Ryan Bird)說﹐在14歲失蹤學生事件中﹐該校有關職員沒有執行必須在當天上午11時前通報學生缺席的規定﹐直到下午6時學生家長才獲得通知。
由於工作失誤﹐該校4名職員已被停職在家等候處置。
伯德還說﹐通過事件我們還發現當前各學校在通知家長學生缺席上課上執行不同的通知時間﹐新規則統一了要求﹐所有學校在發現有學生沒有來校上課時﹐必須在學校開課後75分鐘內打電話通知該名學生的家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