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男獲撤暴動罪 反修例首宗
【明報專訊】網民去年8月在觀塘發起遊行,後演變成警民衝突,其中3名男子被控暴動罪,案件昨再提訊,控方經諮詢律政司意見後,決定撤回其中兩人的控罪,兩人同時獲批訟費,屬反修例示威案件以來,首次有暴動罪被告獲撤控。其中一名獲撤控的售貨員庭外稱無感到特別高興,因「只是我(獲撤控),仍有其他手足面臨官司」。
另一人續被告 加控兩罪
案中3名被告為報稱無業的吳仲謙(24歲)、地盤工人劉振鑫(33歲)和售貨員張文偉(34歲),控罪指3人去年8月24日在九龍灣偉業街附近參與暴動。控方昨分別申請撤回劉振鑫和張文偉的暴動罪,吳則繼續面對一項暴動控罪,並被加控各一項管有適合用作非法用途工具及無牌管有無線電通訊器具,案件押後3月17日再訊,與其他案件合併至區院審理。
辯方隨即為撤控的兩人申請訟費,惟控方以自招嫌疑為由反對,並稱事發時示威者向警方照射激光筆、投擲水樽和石塊,張文偉置身其中指罵警方,劉振鑫則在警方推進時穿全套裝備逃跑。
提堂4次 辯方質疑沒看清證據
辯方指出,當日案發地點附近有不反對通知書的集會,劉振鑫穿裝備為保護自己,並反駁稱:「唔跑,話你仲留鬘Кo現場;跑,你又話自招嫌疑」;且案件已提堂4次,質疑控方為何不「睇清楚證據才決定檢控」。至於張文偉被捕的位置距離遊行路線只幾步之遙,張當日穿恤衫和皮鞋,沒帶備防毒面具和頭盔,辯方質疑控方單憑張在現場被捕便認為他自招嫌疑的說法「太過分」。裁判官最終批准兩人獲訟費。
不特別高興 「尚有手足捱官司」
張文偉在庭外形容,案件對他造成很大影響,雖然保釋期間仍能如常上班,但因有離港限制,令他無法前往日本公幹。雖對自己獲撤控感放心,惟他沒有感到特別高興,因「只是我(獲撤控),仍有其他手足面臨官司」。劉振鑫庭外被問感受則微笑蚋鰶}。
【案件編號:KTCC1597、1606/19】
(反修例風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