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裔購1%業權藉自住驅逐 租客抗爭7個月無奈放棄
嘆業主不擇手段賺取更多租金
【明報專訊】早前一宗擁有部分業權的華裔房東驅逐租客事件塵埃落定﹐女租客在維權抗爭7個月後選擇放棄。
有爭議的出租物業位於多市東約克區丹佛路(Danforth Ave.) 夾格林伍德路( Greenwood Aves)地區﹐是一棟兩層的半獨立屋,分別共有7名租客租住。去年夏季﹐20歲姓劉的懷雅遜大學學生購買了該物業1%業權﹐遂以業主自住為由﹐向那7名房客發出N12(搬遷通知書),要求他們限期搬離。居住在物業樓上的3名租客陸續搬出﹐而住在樓下的租客麥肯齊(Devon McKenzie)與其他3名室友不願就這麼被驅趕出去,因此質疑僅有1%業權的劉柏君是否擁有物業處置權?於是他們向安省業主和租客仲裁庭(Landlord and Tenant Tribual﹐LTT) 提出申訴。
聆訊最初安排在去年9月18日進行﹐劉柏君法律顧問以麥肯齊申訴狀填寫不及格為由﹐申訴無效﹐被仲裁員採納。之後﹐劉柏君向麥肯齊發出第二個N12通知﹐並要求麥肯齊支付已經搬出的其他3名室友的拖欠房租。麥肯齊卻繼續向LTT申訴﹐後者安排聆訊在去年11月舉行﹐後來由於時間問題再推遲至今年2月20日。
上周﹐麥肯齊撤回申訴並無奈說:「我放棄抗爭﹐是因為沒想到申訴的路這麼艱難漫長﹐令我身心疲憊。我的3名室友都因為承受不起拖拖拉拉而紛紛搬走﹐我還要面對獨自償還房租的壓力。」
作為放棄申訴的交換條件﹐業主允許麥肯齊搬走時間延長至今年5月底﹐並放棄追回1,934元的欠租。麥肯齊憤怒說:「我雖然抗爭失敗﹐但我知道﹐這些無良業主驅逐我們的真正目的﹐就是為了以更高價格轉租給其他人﹐賺取更多租金。」
去年﹐多倫多出租屋市場的房屋空置率為1.5%﹐繼續走低﹐導致房屋租金連年上漲。安省道格福特政府修改的「出租住宅法」(Residential Tenancies Act)限定了房租每年增長幅度﹐2020年為2.2%﹐但許多業主為賺取更多租金﹐便以自住、房屋裝修為由、鑽條令的漏洞﹐變相驅逐租客﹐再以更高價格掛牌出租。
今年冬季﹐省府將宣布新修訂的「出租住宅法」﹐目前正在向社會各界諮詢、收集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