僱員被迫「隔離」扣年假 20人求助
【明報專訊】不少公司要求從內地回港的僱員「自我隔離」14日,避免傳播新型冠狀病毒。工聯會昨稱收到約20宗個案,指有僱員自我隔離期間被迫放年假,甚至被扣薪,已將個案轉介至勞工處。工聯會亦提到有屋h外判清潔工不獲發口罩,需自費購買。
勞工界議員何啟明說,有製衣廠工人及校工早前到訪內地,回港後被僱主要求自我隔離,其間要扣除至少7日年假。他說,《僱傭條例》列明僱主要僱員放年假時,需發出不少於14日的書面通知,因此僱主私自調動年假或會觸犯法例。
工聯會建議政府應公開說明如從確診地區入境,返港後14天內留家自我隔離、被政府強制隔離,以及因僱主提供裝備不足而拒絕開工的僱員,僱主不得扣除僱員的薪津、假期,或作出任何不利該名僱員的行為。
鄧家彪:尚德h外判工自己撲口罩
勞顧會成員鄧家彪提及,將軍澳尚德h的外判商沒向保安員及清潔工提供口罩,「工友要自己撲口罩,或者靠住戶畀」。他認為政府有責任確保外判商的員工有足夠裝備。
另外,荃灣區議員劉卓裕昨在facebook發帖稱,有食環署外判清潔工沒有戴口罩,因外判公司並無派發。劉卓裕昨晚補充,稱食環署將安排工友上班時簽收口罩。
(武漢肺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