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四天網黃琦二審維持原判 囚巴中12年
【明報專訊】今年7月29日一審被以「泄露國家秘密罪」及「為境外非法提供國家秘密罪」判監禁12年的著名人權捍衛者、六四天網負責人黃琦,其二審近日開庭審理,維持原判。維權網報道稱,黃琦已於12月24日被送往巴中監獄服刑。
55歲的黃琦是四川內江市人,1984年四川大學畢業後經商多年。1998年,黃琦在成都創辦「天網尋人網站」,幫助被拐婦女兒童親屬尋找和解救親人,黃琦夫婦為此散盡家財。2000年6月,因在網站發布敏感維權信息第一次入獄。5年後刑滿出獄,將網站改名「六四天網」,以「與弱勢人群站在一起」的核心理念,面向求告無門的全國訪民。
2008年汶川地震期間,黃琦在「六四天網」首先報道校園豆腐渣工程觸怒當局,遭以非法持有國家機密罪判監3年。出獄後已罹患腎臟絕症,仍創辦中國天網人權事務中心。2016年11月,因公開一份內部文件內容,黃琦被控以非法為境外機構提供國家機密罪,第三次被捕入獄,在今年7月一審被判監禁1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