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歲傷者索8.31太子站片段 明年6月審
【明報專訊】8月31日太子站有速龍小隊警員衝入車廂打人,其中一名17歲事主聲稱頭部被棍打,事後需縫14針,其父早前代表入稟區域法院,要求警方賠償。少年一方昨日再向法庭尋求披露令,要求港鐵及警方交出8月31日太子站閉路電視片段、警方相關文件等,有關聆訊排期明年6月29日展開。
警已獲手令 向港鐵取天眼片段
原告為17歲少年的父親,被告為警務處長。案件昨在區域法院進行指示聆訊,原告向法庭申請,要求警方及港鐵披露8月31日太子站閉路電視片段、施襲警員資料、警方行動紀錄、備忘錄、流水簿等。 區院司法常務官將有關聆訊排期至明年6月29日,以待被告方聘請法律代表,雙方須先在聆訊前向法庭呈交書面陳辭。
協助入稟的「反濫權大控訴眾籌計劃」召集人陳恭信在庭外透露,組織籌得800多萬元,已替6名「警暴受害人」入稟,但除了東區區議員徐子見取得涉案警員資料,所有受害人都未能取得資料,如本案原告一方已在上周四收到港鐵通知,警方已取法庭手令,成功向港鐵索取8月31日太子站閉路電視片段,故原告向法庭申請披露令索取相關片段。陳強調,入稟不是針對警隊,而是對準「做錯事巀筏」,籲涉事警員「一人做事一人當」。
【案件編號: DCPI3161/2019】
(反修例風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