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名經紀人 疑騙韓星拍性愛片
【明報專訊】靠綜藝節目「2分之一強」走紅的韓星宋讚養,日前泣訴遭台籍經紀人李湘瑋騙拍性愛影片,以及自慰、下體裸照等,李被依詐欺起訴並遭收押。案經台北地院審理已辯論終結,李聲請具保停止羈押,合議庭本月18日裁准李以10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出境、出海。
檢方查出,宋讚養前年7月來台闖演藝圈,因缺錢之故,上IG徵求在台經紀人。
李湘瑋見狀先冒名「GINA YA」,向宋讚養自稱與台灣音樂製作兼演藝經紀公司「華研」老闆、製作人熟識,故在台灣影劇圈很罩;李、宋同年8月碰面,李便以「GINA YA」名義宣稱家父公司資本超過10億元,且與韓國現代公司高層很熟,成功騙宋簽下經紀約。
李湘瑋前年12月另假冒中環國際娛樂公司副總經理「楊雅琇」名義,騙宋讚養可幫助發展演藝事業,但也可全面封殺他;同月16日,「楊雅琇」藉口與國際大導演史蒂芬史匹堡籌拍「侏羅紀公園」續集,再騙宋簽約。
李湘瑋後來被依恐嚇、詐欺等罪起訴,並羈押禁見。北院審理時,李否認恐嚇但承認詐欺,也願意賠償50萬元,遭宋拒絕;全案日前辯論終結。
李湘瑋後來聲請具保停止羈押;合議庭認為,李雖在審理中全盤否認犯行,但依證人陳述及現有事證,已可認定李涉犯意圖散布而持有猥褻影像罪、恐嚇危害安全罪、詐欺取財罪等,因此仍有必要羈押。
但因全案辯論終結,考量李湘瑋所涉刑責、惡性程度、反覆實施可能性高低等,認定李若提出10萬元保證金,並限制住居、出境、出海,已可確保日後審判或執行順利進行,故諭知交保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