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司法互助變駁火 陸委重提陳同佳未受制裁 台質疑變犯罪天堂 港斥消費法治
【明報專訊】一名涉嫌10月搶劫尖沙嘴表行的台灣籍男子潛逃返台後被捕,台灣向香港提請司法互助,保安局稱無法可依。兩地政府昨就事件隔空駁火:陸委會表示港府做法令人懷疑是否要令香港成為犯罪天堂,更重提「台灣殺人案」,稱涉案的陳同佳已因港府「消極作為」未受法律制裁。港府強烈反對台灣「發表不符事實的言論」、「詆珥輕銦v,敦促台灣勿以政治凌駕法治,以兩案作借口消費法治。有香港立法會議員稱港府應與台灣商討方法尋求公義。
陸委:盼積極回應 勿讓民眾失望
涉於10月6日打劫尖沙嘴麼地道表行的台灣籍男子林湯駿,上月11日在被台中地檢署拘捕。陸委會昨證實收到法務部申請向香港提互助請求,稱疑犯除涉香港搶劫案,亦涉跨國強盜罪,已將其羈押,呼籲港府應請求積極提供證據。
對於保安局前日稱,兩地無法律可作司法互助和移交逃犯,若疑犯願來港自首港方隨時接受,陸委會反駁,作為負責任、重視法治及民眾安全的政府,不會令涉重大刑案的疑犯在無司法合作下以自由行方式投案。陸委會又稱,陳同佳「已因港府消極作為」至今未受法律制裁,盼港府在此案積極回應請求,勿再讓台港民眾失望,「甚至讓人懷疑港府作法是否令香港成為犯罪天堂」。
港府批政治借口 促勿要求違法
港府其後發聲明,強烈反對台灣不斷就兩地司法協助事宜發表不實言論,對台灣在明知香港無法律容許兩地司法協助和移交逃犯下,仍不斷以「不負責任的言論」詆珥輕銦A表示反對及反感。港府稱,在打擊罪惡原則下「已提供制度下可提供的材料」,敦促台灣當局不要再「以政治凌駕法治,以陳同佳案及林姓疑犯劫案作為借口,消費法治,發表等同要求特區政府違反香港法律的言論」,又稱港方不能認同台灣用政治考慮法治的看法,因這不符香港法治精神。
楊岳橋:應雙方商解決 非愛理不理
公民黨黨魁楊岳橋稱,港府當初處理陳同佳案堅持修例,如今面對另一類似案件「一句無法律就不做」,認為港府應與台灣商討研究解決方法以尋求公義,而非愛理不理。
根據《香港澳門關係條例》,台灣人若於香港干犯最少3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罪行,台灣有司法管轄權。台灣國立政治大學法學院教授許盚F接受查詢確認,此案中台灣在法律上有管轄權,但恐怕無法取得證據,且涉案者為台籍人,台灣無法將其遞解出境予香港。他認為以目前台灣政治氛圍,市民亦難接受讓台灣人到香港受審。
台學者倡受害者帶證據赴台
許盚F建議,可考慮參考《海峽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由兩岸雙方簽訂司法互助協定,或將香港及澳門加入上述協議範圍。他又表示,香港的受害人亦可主動將相關事證帶到台灣交予台灣檢察官,「這變成不是官方機制,而是被害人自己私人對台方司法的協助」。
明報記者
(反修例風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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