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規模裁員引發自殺潮 法電訊商精神騷擾罪成
法國電訊商Orange(前身為法國電訊)約10年前因改組而大規模裁員,同時間公司內部出現自殺潮,有35名員工輕生。巴黎地方法院昨(20日)裁定,Orange及多名前高層「精神騷擾」罪成,前者被判罰款7.5萬歐元,後者則分別監禁1年及罰款1.5萬歐元,緩刑8個月,屬控方要求的最高刑罰。今次裁決立下先例,或為法國其他同類集體訴訟鋪路,引起國內及歐洲的大型企業關注。
裁員2.2萬 兩年35人輕生
原為國營企業的法國電訊2004年推行私有化,其後為應付債務及提升競爭力而進行大規模重組,計劃在13萬名員工中裁減2.2萬人。當時不少員工簽署國企「鐵飯碗」合約,故裁員有一定難度。
有工會指控該公司管理層採取不同手段逼僱員辭職,包括將他們調到偏遠地區負責新工作,或定出難以達到的工作目標等。
時任行政總裁隆巴爾(Didier Lombard,圖)就曾於2006年向其他高層表示,要讓員工「要麼從窗戶、要麼從大門離開」。
控方認為有關手法令員工不堪壓力,終觸發自殺潮,在2008年至2009年間有35人自殺。
Orange承認改組時或出現管理失誤,但否認意圖或有系統地傷害員工,又指裁員是實行私有化過程中的必須手段。
前高層囚年半判緩刑 罰款1.5萬
不過,法官裁定高層營造焦慮氣氛以達至裁員方式違法,除了判處Orange罰款7.5萬歐元,隆巴爾及另外兩名前高層均被判囚1年及罰款1.5萬歐元,緩刑8個月,另有4名經理級人員被裁定共同參與犯罪。Orange在今年7月結案當日提出向受害人及死者家屬賠償,法院最終下令被告須向他們支付共300萬歐元。
隆巴爾的代表律師形容裁判是「錯誤解讀法律」,表明會就刑期提出上訴;Orange則表示不會上訴。
今次聆訊歷時兩個半月,其間集中39宗個案,包括19人輕生、12人企圖自殺及8人嚴重抑鬱。有受害人在同事眼前從5樓一躍而下,亦有一名2009年自殺的員工在遺書指控高層「以恐怖手段進行管理」。
有律師指雖然今次判決就金額而言頗為輕微,但是首次有法國企業因精神騷擾而被刑事定罪,勢打擊公司聲譽。
過往有不少企業高層曾被裁定騷擾罪成,但並非公司本身,有工會代表形容今次是僱員的重大勝利。
(路透社/法新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