裝修工涉鐘樓噴字及傷人認罪 控方索2.85萬清潔費
【明報專訊】裝修工人涉於8月7日,用黑色噴漆於尖沙嘴鐘樓寫上「五十不變」及「狻顗L鄭」等字句,逃走時打傷途人致其手指骨折。裝修工昨(12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承認刑事損壞及對他人身體加以嚴重傷害罪共兩罪,還押候判,控方要求被告賠償2.85萬元清潔費予政府。辯方求情表示,案發前有聲稱保衛國旗的「白衣人」挑釁被告,企圖搶去裝修工具,導致他在衝動下犯事。
署理主任裁判官嚴舜儀將案件押後至本月24日判刑,以待索取背景報告,其間被告黎偉邦(35歲)須還押。裁判官表示,鐘樓並不屬於某一方立場的人,而是社會大眾所有,加上刑事損壞的控罪嚴重,有可能判處監禁。
控方要求法庭頒令被告向港府賠償2.85萬元,作為鐘樓牆壁的清潔費。辯方稱被告已準備1萬元,但他「家庭擔子幾重」,如果被判監,希望獲准出獄後支付餘額。裁判官將賠償令一事押後至判刑時處理。辯方大律師陳鶵憪e上多封求情信,家人和朋友形容被告正直善良,又稱他中五畢業後便扛起家計,照顧早年因病辭工的父親。
辯方:因政見遭指罵搶工具
衝動犯事
辯方指出,被告當日凌晨2時起在附近商場做拆卸工作,遭政見不同的「白衣人」指罵,更試圖搶去裝修用的工具。雙方擾攘至早上8時,被告心有不甘,故在衝動下犯事。被告自行解釋,是一班「想保衛國旗的人」挑釁他。
根據案情,案發當日早上10時許,康文署職員和途人目睹被告在鐘樓噴上「百年基業 狻顗L鄭」、「五十不變 一派胡言」字句,面積約10米乘10米。男途人揚言報警和用手機拍片,被告遂將裝有噴漆罐的環保袋摔向他,並拳打其頭部。雙方追逐期間,被告以雨傘襲擊該途人,隨後截停的士,卻未能逃去。警方到場拘捕時,被告情緒激動,用頭撞地下和牆壁,需送院診治。至於受傷的途人右手指頭骨折、小腿瘀傷,本月仍需覆診。
【案件編號:KCCC2082/19】
(反修例風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