藉自住裝修等理由變相驅逐
業主利用租管條例漏洞 無過錯租客被逐4年增50%
【明報專訊】一份租屋市場研究報告顯示﹐在多倫多房屋租賃市場﹐過去4年間﹐租客遭「無過錯」為由被逐的案件增長50%﹐租房業主正利用租房管理條例漏洞變相驅逐租客﹐愈來愈多租客面臨無房租風險。
昨(22)日是加拿大「國家住房日」(National Housing Day)。安省租客倡權中心(Advocacy Centre for Tenants Ontario﹐ACTO)公布了一份研究報告。名為「我們不再等待﹕保護我們的可負擔租賃住房」(We Can't Wait: Preserving Our Affordable Retal Housing in Ontario)的報告﹐收集研究了「安省業主租客委員會」(Landlord and Tenant Board﹐LTB)受理的有關房屋出租糾紛的案件﹐發現如下結果﹕
•在租屋糾紛案件中﹐租客「無過錯」但被要求解除出租合同、騰退出租屋的案件增長50%﹐即從2015年的1,387宗增至2019年的2,084宗﹔
•租屋業主以個人居住為由申請驅逐租客的案件、即投訴到LTB的N12申請﹐從323宗增至595宗﹐增幅為84%﹔
•租房業主以出租屋裝修為由申請驅逐租客的案件、即N13申請﹐從18宗增至71宗﹐大增294%﹔
•在租屋糾紛審判中﹐業主或其代表、律師等出庭比例為80%﹐而租客出庭比例只有不到3%﹔
•租屋糾紛案件從申請到審理時間﹐多倫多北部地區平均30天﹔多倫多南部地區要80天。
ACTO法律部主任哈利(Kenn Hale)說:「當前有愈來愈多出租屋業主利用租房法律漏洞﹐以自住或裝修房屋等理由﹐變相驅逐租客﹐然後以更高價格再出租﹐以賺取更高租金。這做法增加了租客無處租房的風險﹐省府應立刻採取行動﹐阻止這種變相違法行為。」
哈利還說:「雖然省府已宣布一個住房可負擔計劃﹐但直到現在﹐我們也沒有看到他們採取任何具體行動保護以低收入為主體的租客群體。我們研究還發現﹐當前租客與業主之間的權益、經濟不平等﹐已到了必須解決的程度。」
報告最後提出多項保護租客利益的建議﹐包括﹕限制業主驅趕租客﹔監管業主所謂的房屋裝修或自住行為﹔制訂鼓勵空置房轉入出租房新規﹔投入更多資金建設廉租住房﹐以及設立阻止驅逐租客專門項目等。
安省市政事務及房屋廳發言人Dakota Brasier則回應﹐「我們的省府將兌現競選承諾﹐增加可負擔住房的供應量﹐並保證公平地處理業主和租客利益」。